紀檢監察實務問答

紀檢監察實務問答

《紀檢監察實務問答》是2019年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紀檢監察實務問答
  • 作者:劉飛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1月
  • 定價:7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9724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更典型從一線紀檢監察幹部提問中提煉出具有代表性的疑難困惑
更實用由實務專家解疑答惑,解答涵蓋規定、操作、案例
更專業引用案例來自紀委、監委系統官方網站或者報刊

作者簡介

劉飛,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刑法專業研究生畢業,師從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副校長、第八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博士生導師林維教授。曾任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主訴檢察官,現就職於河南省駐馬店市紀委監委,從事執紀審理工作,具有較為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紀檢監察工作經驗。在《中國紀檢監察報》《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檢察日報》等公開發表文章百餘篇,出版《紀法踐悟》《紀檢監察幹部常用條規彙編》。曾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北戴河培訓中心、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杭州培訓中心、浙江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河南紀檢監察宣教基地和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講授紀檢監察業務百餘場,擅長脫稿授課、站著授課、互動授課,頗受聽眾歡迎。

圖書目錄

自序:全面從嚴治黨依規依紀依法1
■基礎篇■
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專有名詞解釋
新黨章關於黨的紀律、各級紀委職責規定
2018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亮點解析
■常見問題篇■
第一章基層幹部違紀專題
(一)農村基層幹部
村黨支部書記是否負有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能否適用於村支書?
村主任(黨員)失職瀆職能否適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
三十三條?
監察機關能否對違規的村主任給予政務處分?
如何正確理解在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
村民小組長是否屬於監察對象?
村支書在立案審查期間能否辭職?
村支書、村主任能否經商辦企業?
村支書被黨內警告能否參加換屆選舉?
村支書被開除黨籍後還能競選村主任嗎?
能否對存在輕微違紀問題的村支書誡勉談話?
村支書為妻辦低保能否定性為貪污?
農村黨支部第一書記違紀,誰有權監督執紀?
(二)鄉鎮
鄉鎮黨委是否有權作出開除黨籍處分?
鄉鎮政府是否有政紀處分權?
如何給予鄉鎮武裝部長紀律處分?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國企員工可否兼職?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否在企業兼職?
事業單位哪些人員可以兼職取酬?
為何要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否涵蓋事業單位的非黨幹部?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有期徒刑緩刑,可否保留公職?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免予刑事處罰,該如何量紀?
非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紀所得如何收繳?
第二章常見困惑釋疑
(一)關於車輛
私車公用並公養,是否違紀?
公職人員的家屬可否順道搭乘公務車輛?
(二)私生活
黨員幹部在室內公共場所吸菸被處罰,是否會影響提拔?
黨員幹部在家看黃碟,是否違紀?
黨員未婚同居,是否違紀?
嫖娼一次必須雙開嗎?
退休黨員幹部嫖娼,如何處理?
賣淫嫖娼,是否屬於違反生活紀律?
(三)與錢有關
鄉政府教師節給優秀教師發獎金,是否違規?
內部刊物支付稿酬,是否違紀?
請上級領導授課,能否支付講課報酬?
紀檢監察機關能否強制收繳違紀所得?
公務員下班後收費輔導小學生是否構成違紀?
出租出借註冊建造師證,如何認定違紀性質?
(四)與酒有關
黨員幹部工作日午間飲酒違紀條規適用研究
黨員幹部酒駕紀律處分問題研究
黨員幹部酒後駕駛電動車(或電動汽車),後果是否嚴重?
(五)與接待有關
能否用公款購買少量香菸用於公務接待?
能否用少量公款購買茶葉?
超標準接待已備好,公職人員如何正確應對?
(六)會風會紀、遲到早退曠工
上下班遲到早退,如何定性和適用條規?
外出學習培訓或者開會期間,自費旅遊是否構成違紀?
公職人員長期不上班,如何定性量紀?
■監督執紀篇■
第三章監督執紀熱點難點問題
(一)執紀監督、函詢、提醒談話
運用四種形態應重點考慮哪些因素?
公辦學校的一般教師是否屬於監察對象?
公立醫院從事醫務工作的醫生是否屬於監察對象?
函詢是否適用於非黨幹部?
民眾私下對黨員幹部有議論,有關黨組織該怎么辦?
黨員能否拒絕紀委談話?
立案後,能否不再給予處分改為提醒談話?
(二)誡勉談話專題研究
哪些黨規規定了誡勉談話?
誡勉談話需要把握哪些要點?
立案後,給予誡免談話依據是什麼?
誡勉談話與免予黨紀處分,孰輕孰重?
誡勉談話,能否適用於預備黨員?
誡勉談話是否適用於村支書和普通黨員?
關於誡勉談話的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哪些新規定?
誡勉談話的性質是什麼?能否等同於紀律處分?
紀檢監察機關作出的誡勉談話均有六個月的影響期?
誡勉談話影響工資、獎金嗎?
單位主要負責人能否對班子成員實施誡勉談話?
誡勉談話前是否需要徵求組織部門意見?
誡勉談話材料是否要列入幹部檔案?
誡勉決定模板
(三)立案審查及調查
立案偵查、立案審查、立案調查辨析
初核與立案,能否同日進行?
非監察對象涉嫌行賄犯罪被留置,是否需要辦理立案手續?
監察機關能否對非職務違法行為的公職人員立案調查?
“誰主管誰負責”困惑解析
立案審查決定需要集體研究嗎?
檢察院相對不起訴或存疑不起訴,法院免予刑事處罰,由誰辦理
立案手續?
黨紀政務立案審查決定,是否必須告知本人及其家屬?
被審查人應當重點學習哪些黨規黨紀?
錯誤事實見面材料是否必須寫明違紀行為性質和條規依據?
被指定管轄的下級紀檢機關是否有處分權?
對抗組織審查兜底情形的認定四個要點和八大情形
紀委是不是黨內公檢法?
關於留置的若干困惑解析
如何正確理解講政治與講證據之間的辯證關係?
被調查人拒絕見面或者拒簽的,怎么辦?
(四)執紀審理
審理組審理時必須要與被審查人談話嗎?
違紀黨員所在支部討論其違紀問題時,本人是否可以參加?
免予刑事處罰,如何量紀?
貪污受賄量紀幅度如何把握?
紀檢機關作出免予黨紀處分、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等處理是否需要
徵求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意見?
免予處分與不予處分,該如何區分?
免職是否影響級別和工資待遇?
何種情況下同時給予黨紀政務輕處分?
黨員退休後,輕處分是否不再給予?
黨員在預備期內嚴重違紀,轉正時沒有向組織報告,是否屬於隱瞞
入黨前錯誤?
處分決定無法送達本人時,怎么辦?
處分決定的送達與宣布,哪個在先?
單位內部規章制度能否作為黨紀政務處分的依據?
能否單獨依據黨章對違紀黨員給予黨紀處分?
黨員幹部盜取關於自己的舉報信件,如何定性?
黨員失信成老賴,如何適用條規?
對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如何適用條規?
國企職工被判刑,追究紀律責任如何適用條規?
給予工勤編制人員處分,如何引用條規?
監察機關是否對所有的監察對象均有處分權?
如何正確表述政務撤職後的職級?
審理失職瀆職案件如何準確界定損失?
(五)黨紀政務處分影響
公務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是否影響公務交通補貼?
公職人員政策放開前超生二孩的,現在能否不再“雙開”?
公務員受行政警告處分、政務警告期間,可否漲工資?
黨紀政務處分的種類有哪些?有何影響?
降級處分,是否降低行政級別?
處分決定下達後,受處分人可否辭去公職、出國(境)或者獲得
獎勵?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二十個亮點解析
黨內監督的某些手段能否適用於非黨幹部?
受處分期間,可否對受處分人平調?
黨代表是黨內職務還是一種資格?
受處分的黨員在影響期內可以當選人大代表嗎?
黨員幹部嚴重違紀被撤銷黨內職務,可否責令其辭去人大代表
職務?
受到黨紀處分的,能否被列為黨委換屆候選人、黨代表大會代
表候選人?
紀委委員可否罷免或者辭去?
領導幹部試用期內受紀律處分該如何處理?
紀委是否有權直接作出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決定?
辭退後發現在職期間嚴重違紀能否再作出開除公職處分?
第四章監督執紀理念、技能
(一)監督理念、技能解析
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行使監督職責存在十大誤區
抓早抓小的經典案例(一)解析
抓早抓小的經典案例(二)解析
敢於監督經典案例(一)
敢於監督經典案例(二)
敢於監督經典案例(三)
如何正確理解紀挺法前?
紀嚴於法體現在哪些方面?
學好黨規黨紀的六個有效方法
(二)技能解析
中央紀委監督執紀哪些細節值得基層學習?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八大特色評析
從七個方面提高審理談話質量
提醒函(示例)
約談紀要(含模板)
■實例篇■
第五章熱點案例評析
第十八屆中央政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嚴重違紀案有
哪些看點?
原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嚴重違紀案有哪些看點?
黑龍江省紀委原常委宋川嚴重違紀案有哪些看點?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嚴重違紀案有哪些
看點?
河北省蔚縣紀委、康保縣紀委嚴重失職瀆職被問責有哪些看點?
中紀委八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有哪些看點?
河北省副部級高官張傑輝嚴重違紀案有哪些看點?
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嚴重違紀案有哪些看點?
陝西省副部級高官馮新柱嚴重違紀案有哪些看點?
附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2018年3月20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2018年10月26日修正)
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
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
(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
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工作程式規定(試行)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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