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外交

糧食外交

糧食外交是冷戰時期美國遏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美國與第三世界國家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歷史上,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美國一直是農產品過剩的國家。強大的糧食生產能力促使美國向其他國家提供糧食援助,但其援助政策往往帶有種種政治條件。糧食援助已成為美國外交中的一種武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糧食外交
  • 外文名:Foreign food
  • 起源羅斯福拿糧食壓維希法國反德
  • 時間:二戰期間
  • 背景:美國遏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起源,演變,糧食用於和平計畫,通過發展實現糧食用於和平計畫,糧食用於自由計畫,

起源

羅斯福拿糧食壓維希法國反德
1940年6月,法國納粹德國的閃電進攻下, 迅速戰敗投降。法國投降後,總理貝當將政府所在地遷至法國中部的維希,苟安一角,維持“中立”。在法國戰敗投降的過程中,大批平民撤退,維希政府面臨的一大難題就是如何解決他們的吃飯問題。為此,貝當派他的親信、副總理賴伐爾的女婿德尚布倫伯爵前往美國請求援助。在法國的請求下,美國開始動心,可正在此時,貝當卻與希特勒在蒙托瓦舉行會晤,並答應對德採取“合作政策”。羅斯福得知這次會晤後勃然大怒。他在給英國首相邱吉爾的電報中指出,“德國和法國之間的任何協定都會破壞法美兩國的傳統友誼,並使為陷入困境的法國人民提供援助的可能性喪失。”
為了表明自己的態度,貝當在1940年12月13日免除了親德派副總理賴伐爾的職務。隨後,華盛頓開出了條件,要求法國不執行反對美英的政策,不要向德國人讓步。法國新聞界要大力宣傳美國援助糧食,讚揚英美的人道主義精神。法國對之全盤接受。

演變

冷戰時期美國糧食外交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的演變,即“糧食用於和平計畫”時期(1954—1961)、“通過發展實現糧食用於和平計畫”時期(1961—1963)以及“糧食用於自由計畫”時期(1963—1969)。

糧食用於和平計畫

時期(1954—1961)
上任初期,艾森豪在對外經濟政策上提出並實施的最重要的新計畫,是1954年7月10日由第83屆國會通過的第480號公法。
在1954年度(1954年8月至1955年7月)美國大米出現大量剩餘的情況下,儘可能多地向國外推銷剩餘農產品以緩解國內的壓力。

通過發展實現糧食用於和平計畫

時期(1961—1963)
甘迺迪1961年1月20日就任總統之後,在外援方面重大舉措之一就是強化“糧食用於和平計畫”,尤其著力突出其外交政策功能。甘迺迪政府“通過發展實現糧食用於和平計畫”的舉措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首先是大大強化了第480號公法的外交功能。
其次是對第480號公法執行機構做了調整。
第三是進一步明確了美國農業目標與反共產主義目標的關係。

糧食用於自由計畫

時期(1963—1969)
詹森時期,“食品用於和平法案”獲得通過,這項計畫確定了政府部門和國會以及利益集團之間在食品換和平計畫中的關係,或成為更加有效的外交載體。1966年,詹森建議國會將“糧食用於和平計畫”改為“糧食用於自由計畫”(Food forFreedom Program)。根據該法,美國以援助的名義向缺糧的不已開發國家出口剩餘農產品,主要採取出售、捐贈、易貨和低利貸款四種方式。1964年又補充規定:“按公法第一條款(即外國可用本國貨幣購買美國剩餘農產品)獲得的外國通貨,可用於一個國家的國內安全和反顛覆措施”。美國制定這一公法的目的在於向不已開發國家傾銷剩餘農產品,緩和本國農產品危機,加強對亞非拉國家的滲透。為了擴大傾銷,美國於1966年取消了該法原規定的外銷農產品必須是剩餘農產品的限制。大致說來,詹森時期第480號公法的發展演變以及具體實施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個方面:
首先是加強了第480號公法下的農產品銷售計畫。
其次是第480號公法執行機構再次發生變化。
第三,在具體實施時遵循了全面廣泛但又重點突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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