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價格支持是指對糧食生產從糧價本身給予的支持。是世界許多國家為保護農業生產者利益而採取的一種政策。主要形式有: (1) 保證價格 (或稱保護價格、支持價格)。政府規定主要糧食的基本保證價格。當市場價格高於保證價格時,生產者可以自由出售。當市場價格低於保證價格時,或由政府直接補貼其差額,稱“虧額支付”,或由政府按保證價格收購,稱“干預性”收購。歐洲經濟共同體除規定最低保證價格外,還規定最高限價。如果市場糧價超過最高限價時,政府便拋售糧食,平抑糧價。(2) 雙重價格 (購銷價格倒掛)。政府高價收購糧食,低價出售給消費者,虧損由國家財政負擔。例如日本、朝鮮、印度、埃及、伊拉克、巴西等國。(3) 超購加價。對超過計畫交售的糧食,政府給予加價獎勵,如蘇聯、羅馬尼亞等國。(4) 固定價格。政府規定一定時期內的糧食收購價格,但不直接收購。所有購買糧食的單位或個人都必須按政府規定的固定價格支付,以保護農民的利益。
有的國家同時對以糧食為原料的消費品零售價格規定最高限價,並對經營、加工單位補貼。糧食價格支持政策最早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美國、加拿大首先實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世界許多國家所採用,對這些國家的糧食生產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