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經比

糧經比

“糧經比”是指某地區在特定年份里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之比,包括面積比和產值比,一般多用面積比表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糧經比
  • 概念: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之比
  • 包括:面積比和產值比
  • 特點:一般多用面積比表示
概念的由來,概念的使用,內涵的探索,歷史必然性,

概念的由來

改革開放以前,中國農村在長期計畫經濟思想束縛下,強調“以糧為綱”,使得包括各種經濟作物在內的“多種經營”實際上處於被限制的狀態。“文革”十年,農作物種植結構不合理的狀況十分嚴重,其間,除蠶桑和茶葉的增產幅度大於糧食增產幅度外,其餘各種重要經濟作物,如棉花、油料、黃紅麻、糖料和烤菸等的發展速度都比糧食低,農業本應給輕紡工業提供的原料嚴重不足影響城鄉人民生活和農村經濟收入。1978年,全國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含其他作物)的播種面積分別為80.3%和19.7%,雲南省受極“左”思想為害更深,同年經濟作物播種面積僅占農作物總播種面積的7.9%,比全國平均水平還低11.8個百分點。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的農村改革進程中,經濟作物發展速度受到重視,1979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要有計畫地逐步改變我國目前農業的結構和人們的食物構成,把只重視糧食種植業、忽視經濟作物種植業和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狀況改變過來”,“糧經比”這個概念因其表達經濟作物種植比重和收入來源(一般認為經濟作物產值高於糧食,經作越多意味著收人越高),簡單明了,逐步被接受了。一些地方政府用它來反映本地區結構調整的步伐,新聞媒體用它描述土地利用情況的變化,理論學術界把它作為研究種植業發展變化的一個參數。
經過連續的調整,到1988年,我國糧食和經濟作物面積的比為76比24,與十年前相比,種植業的結構已發生了顯著變化。

概念的使用

20世紀90年代後期,我國農產品的供給由長期短缺變為總量基本平衡,豐年有餘,農業的發展由資源約束轉為資源與市場雙重約束,農業由解決溫飽的需要轉向適應進入小康的需要,人們對農產品的品種和質量有了新的要求,農業的結構調整發展到新的階段。各地對種植業調整的熱情比前幾次調整更高,“糧經比”這一概念被更多地使用,出現了以下特點:
(1)基層使用“糧經比”的頻率提高
80年代“糧經比”多數是在省、地一級作為一個了解掌握結構調整進程的概念使用,到九十年代後期,很多縣甚至鄉、村都對本地的糧經比進行測算、分析,雲南省昆明市大力發展城郊型農業,到1999年糧經比已由十年前的80:20調整為70:30,近郊一些縣(區、市)已調整到50:50甚至更低,江蘇省沛縣在1999年提出“十五”末糧經比達到50:50,一些鄉甚至村級都開始使用糧經比概念。
(2)“糧經比”被作為衡量種植結構調整情況的指標
在新一輪結構調整中,不少地方政府用“糧經比”衡量本地和下級種植結構調整的情況,有的把“糧經比”寫進政府的工作報告、計畫總結,甚至納入年度考核體系。
(3)重視結構調整的綜合效益
種植結構調整要求與產業化進程相結合,各地都注意通過調整加市場的供應率、增加農村收入,使農民得到實惠。
(4)測算方法的多樣化,國家權威部門未對“糧經比”的測算方法做出統一規定,各地種植情況不一,理解不一樣,統計測算的口徑有較大差異。

內涵的探索

“糧經比”概念的提出和廣泛使用是人們追求土地種植效益的結果,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個地區一定時期種植業的狀況,但作為一個反映經濟利益效率的概念也存在局限性。
1.“糧經比”概念的積極意義
耕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人們在耕地上種植各種作物,首先是為了獲取直接供人類食用的糧食,隨著社會的發展,也要從耕地上得到各種直接和間接供人類消費的產品,人們要想獲取更多的農產品,一是擴大耕地面積,二是提高單位面積產量。衡量種植業發展程度的一個指標就是在單位面積土地上能生產出多少滿足人們多方面需求的農產品,在保證糧食供給水平的前提下,提供的其他農產品越多,耕地的效益就越高。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糧經比”這個概念是對片面強調糧食、忽視人們的多種需求這種偏向的糾正,對促進各種經濟作物的發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農村收入有著積極的意義。
2.“糧經比”概念的不足
(1)經濟作物界定的模糊帶來的不確定性
我國栽培作物種植資料十分豐富。現有高等植物300多科,2980多屬,3萬多種,其中人工栽培的作物有近1萬種,傳統的分類體系把它們劃分為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兩大類。按《經濟大辭典·農業經濟卷》的解釋,糧食作物一般指用作人類主食的作物,經濟作物一般指為工業特別是輕工業提供原料的作物,按其用途又分為纖維作物,油料作物,糖料作物,嗜好性作物,藥用植物等等。
《中國農業年鑑》(2000年)把作物劃分為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其他三大類,糧食作物包含穀物,豆類和薯類,經濟作物包含棉花、油料(含花生、油菜、向日葵、芝麻、胡麻等),麻類(含黃麻、紅麻、苧麻、亞麻等)菸葉、糖料(含甘蔗、甜菜等等)和藥材,其他作物包含蔬菜、瓜果和其他。《中國農業年鑑》對水果、乾果、熱帶作物(如橡膠、胡椒等)的種植面積均不計人農作物總播種面積中。
《當代中國的農業》把農作物分為:食用植物(又分直接食用植物,如糧、油、糖、菜、果、飲料植物和間接食用植物指牲畜飼料),工業用植物(含纖維、橡膠、樹膠、芳香油、鞣質、色素、編織植物等),環保植物(含觀賞、固沙植物)和種質植物五大類。
由於經濟作物外延很寬,種類繁多,在測算“糧經比”的時候就存在著不同的口徑。前引《雲南農業地理》在計算糧經比時,說明經濟作物是“指除糧食、飼料,綠肥以外的各種農作物”,還“包括部分木本經濟林木”(如蠶桑),這是一個“寬”的口徑,相比之下。《中國農業年鑑》(2000)在經濟作物的範疇里,除去了蔬菜、瓜果類,當然更不含水果、蠶桑、熱作等,是一個“窄”的口徑。錢德三在分析雲南省西雙版納種植業結構時,也使用這一口徑。還有大量存在於兩者之間的。
現行國家統計局下發的農業統計報表體系里,沒有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的明確劃分。農作物播種面積是由糧豆、纖維、糖料、油料、菸葉、藥材、蔬菜(含瓜果)綠肥、飼料等組成的,水果,乾果、蠶桑、竹藤都不統計在農作物播種面積之中。
經濟作物界定的模糊也就帶來“糧經比”計算的隨意性,地區之間缺乏可比性,甚至同一地區年度之間往往因口徑不一,也失去可比性,給決策和學術理論研究造成一些困難。
(2)經濟作物產值的變異性,造成“糧經比”概念的可利用性下降
人們引入和使用“糧經比”概念,是認為經濟作物的產值高於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種植面積比重越大,農村經濟收入就越高,希望利用“糧經比”概念反映土地的產出效率,但是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很多經濟作物的市場價格大幅度波動。近年來,我國主要農產品,如棉花、糖料、油料、蔬菜、水果都經歷過價格大戰,農民和農村工作者都面對過某種作物開始種植時價格高,到產品上市時大跌價的情況,大面積推廣種植某種經濟作物,“糧經比”變化以後,並不一定給農民增加收入,而且經濟作物常是鮮活商品,不易貯存,以至於一些地方政府官員面對“不知是種啥好”的農民提問,建議農民“不知是種啥好,那就還是種糧食”。
從糧食作物這一方面看,確有一些品種,如北方春小麥、南方早秈稻等,因品質不好,缺乏市場,銷售困難,但也有一些品種,如優質大米、硬粒小麥、高賴氨酸玉米,菜用型蠶豆等都價格看好,其產值並不低於一些經濟作物。
所以糧經(面積)比並不能準確反映種植結構調整所帶來的經濟效益,(這實質上表現出在大農業和種植業兩個層次的結構調整並不總是一致的),從理論上講,可以引入和使用糧經(產值)比,但在實際操作上有很多困難,而且誤差太大。
3.“糧經比”概念不宜在縣級以下使用
“糧經比”作為一種巨觀指標,在省、地兩級較大面積的基礎上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土地種植結構的變化,為理論學術研究和巨觀決策提供一個參數,在註明計算口徑的前提下,可用於年度間的比較分析,但用於不同地區之間的比較時,就一定要慎重,不宜以它作為一種指標,形成一種“壓力”,更不宜在縣級以下使用,一個鄉、村幾千畝耕地測算糧經比就沒有多少實際意義。

歷史必然性

種植業作為第一性生產,在土地上利用水和其他自然要素,固定太陽能生產出各種人類需要的植物性產品,除了供人類直接食用的糧食和各種經濟作物外,還承擔著為畜牧業提供植物性飼料的任務。畜牧業作為第二性的生產,它是把種植業提供的植物性飼料轉化為肉、奶、蛋、毛等動物性產品,滿足人類的需要。已開發國家在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過程,其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都超過50%,相應的用於畜牧業的耕地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的比重也超過50%,其中大部分用於種植飼料,而我國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1999年僅為28.5%,在農區的絕大多數地方都沒有安排專門的生產飼料用的耕地,畜牧業所需飼料沒有納入土地種植計畫中,種植業生產的糧食和其他作物被人類利用後,剩下的“農副產品”再用作飼料。這種狀況對畜牧業的發展不利,也對整個農業結構不利。
從土地利用效率來講,直接生產飼料和種植其他用途後再轉化為飼料,兩者之間在光能利用效率和單位面積耕地為畜禽提供的營養量上都有很大差別。就以奶牛飼養所必須的玉米青貯飼料而言,玉米作為青貯飼料原料與作為糧食來種植,無論是品種選擇、種植密度還是收穫時期都有很大不同,其品種注意選擇秸桿產量高,糖分含量高和籽實糖分高的,種植密度也大於生產糧食的,收穫時間提前到籽實乳熟至蠟熟期;這樣,單位面積為奶牛提供的總能,可消化粗蛋白都比生產糧食再餵牛要高。
在我國當前和今後較長時期時,農業結構調整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加快畜牧業的發展步伐,提高畜牧業生產在農業總產值中所占比重,要達到此目標,不僅畜牧業自身要努力,而且需要種植業提供更多優質的飼料,這就要求對種植業的結構由傳統的糧——經型向糧——經——飼三元結構過渡,這是在21世紀我國農業實現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條件,與20年前伴隨農村改革突破“以糧為綱”束縛,大力發展經濟作物那一輪調整相比,調整的規模更大,涉及的範圍更廣。
要形成“三元”結構就要改變傳統糧經概念,改變用種植業副產物作飼料的做法,農區要有目的地劃出部分耕地直接種植產量高、營養含量也高的飼料作物。
要把種植業結構調整和大農業的結構調整有機結合起來,通過飼料生產促進畜牧業的發展,使種植業的結構調整為大農業的結構調整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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