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調撥經營費

糧油調撥經營費是糧食系統內部糧油調撥中在購價基礎上順加的差價。它是用以補償調出方在收購、儲存和集運等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經營費用支出。其標準是由上級糧食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統一規定的。省間糧油調撥的經營費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分省、分原糧、成品糧、薯乾、副產品、油料和油品等類制定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糧油調撥經營費
  • 類型:會計學術語
為了便於成本和盈虧分析,在會計核算上,調撥經營費的收入和支出,均在利潤科目內單獨反映。調出平價糧油商品,價款收入的統購價部分記入“銷售——平價糧油銷售”帳戶的貸(增)方,調撥經營費部分記入“利潤——調撥經營費收入”帳戶的貸(增)方; 調入平價糧油商品,價款支出的統購價部分記入“庫存平價糧油”帳戶的借 (增) 方,調撥經營費部分記入“利潤——調撥經營費支出”帳戶的借(減)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