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調撥代墊費用是糧食系統內部糧油商品調撥中發貨方代墊應由收貨方負擔的運雜費 用。糧油調運一般採取發貨制,由發貨方組織車船傳送。糧油調撥費用的負擔以最後發貨地車船開動為分界點,車船開動前開支的集運費、裝載費等,均由發貨方負擔,車船開動後的全程運費由收貨方負擔。應由收貨方負擔而由發貨方墊付的費用,墊付時,通過“系統內部往來”科目核算,然後填制“墊付費用清單”,隨同貨款一併辦理結算。
糧油調撥運費包乾是糧油調入方與調出方採取按固定運費率包乾結算運費的辦法。糧油調撥運輸,調入方按雙方商定的固定費用率(每噸運費)計算應負擔的運費付給調出方,實行包乾。調出方實際運費的節約或超支數,都歸調出方。節約數可以沖減調出方的費用,超支數則作為調出方的費用支出。這個辦法早在50年代就有一部分糧食企業試 行。它能夠促使調出方搞好糧油合理運輸,選擇合理運輸線路和廉價運輸工具,節省運費支出,減輕調入方運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