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密爾聲名顯赫,在政治經濟學、倫理學、歷史學等領域都受到廣泛關注,但他關於人類思維和行為的科學 (“精神科學”,包括心理學、倫理學、經濟學、政治學、歷史學、社會學等)的整體研究、尤其是對該門學科方法論的考察,卻較少受到重視。事實上,對這個方面的研究是放在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邏輯體系》的最後(第六本書),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前面關於方法論的闡述是對此做鋪墊,這可以從《精神科學的邏輯》一書的“緒論”中的一句話得到證實:“如果可以指望前面的幾本書中制定出來的原理在什麼地方能派上用場的話,那么正是在這個主題(心靈和社會)上。”
在密爾寫作《邏輯體系》之前,已經有不少偉大的思想家對人性、心靈規律和社會做了研究,包括休謨、洛克、孔德和密爾的父親詹姆斯·密爾。但這些努力似乎並沒有縮小精神科學與自然科學(或物理科學)之間的距離。因此密爾覺得有必要考察“精神科學是否存在或能否存在,它們可以實現的完善程度,以及通過對……方法進行何種選擇或修改才能達到那種完善程度”。
基本介紹
- 書名:精神科學的邏輯
- 作者:約翰·斯圖爾特·密爾
- 譯者:李滌非
- ISBN:9787308065474
- 定價:24元
- 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