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查亦稱“詳查”。是將被審計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的憑證、帳冊、報表及相關的經濟活動進行系統審查的一種方法。精查的優點是周密詳盡,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所有帳表憑證及有關資料無一遺漏地進行核實審查,容易發現問題,找出矛盾的焦點,挖出埋得比較深的根子,審計結果精確。
中文名稱 | 精查 |
英文名稱 | detailed exploration |
定 義 | 為煤礦初步設計提供地質資料所進行的詳細勘探工作。 |
套用學科 | 煤炭科技(一級學科),煤田地質與勘探(二級學科),煤田地質勘探(三級學科) |
如投資審計,要從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資金的籌措、招標投標、施工、材料設備的採購和訂貨,一直到竣工投產、投資效益以及貸款回收進行全過程的審計。特別適用於經濟業務不多的企業以及問題多、帳目亂的單位。但是,進行系統審計要耗費較多的時間,投入大量的人力。因此,精查應選擇重要而有疑問的事項,採用各種審計技術,收集必要的審計證據,保證取得良好的審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