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日本人(精日)

精神日本人

精日一般指本詞條

精神日本人,簡稱“精日”,又稱“精日份子”,另稱“日雜”,指極端崇拜二戰日本軍國主義並仇恨本民族,在精神上將自己視同軍國主義日本人的非日籍人群。其表現為迷戀二戰日軍制服、在日軍侵略遺址拍照留念、詆毀抗日英雄等做出將自己對別國的興趣建立在對自身國家和民族的褻瀆和侮辱上的行為,有時還會帶有明顯的狂熱的二戰日本軍國主義的特徵。

2018年3月8日上午,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在梅地亞新聞中心就熱點問題答記者問時,嚴厲譴責部分“精日”分子的行徑。2018年3月29日,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上,新聞發言人任國強再批“精日”現象。

2018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褻瀆、否認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精神日本人
  • 定義:精神上把自己視同為日本人的人群
  • 又名:精日分子 日雜
人物特點,典型事件,四行倉庫,抗日碉堡,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網路言論,“潔潔良”事件,粉筆張小龍事件,“功課做好了嗎?”事件,外界評價,立法打擊,誤區,

人物特點

精神日本人中,有些人極端崇拜二戰日本軍國主義而仇恨自我民族,以自己是中國人為恥。

典型事件

四行倉庫

2017年8月7日下午,有網友在發帖稱:4個“精日”身穿二戰日軍制服,乘夜在著名抗日遺址、愛國教育基地四行倉庫拍照留念,惡毒褻瀆烈士英靈,令人髮指,求擴散!微博甫一發出,立即引起了大家的轉發與熱議。而另一張文字截圖顯示,一名叫“利馮茲·維森”的網友發文稱:“為期7天的淞滬行在各位的協力下順利完成,包括夜襲四行……”他特別提到了拍照的細節,稱四行倉庫晚上人很多,“合拍簡直堪比偷井蓋”,很“刺激”,“幾秒的功夫就迅速搞定”,“期間有倆睡橋洞的一直在盯著我們,不過幸好他們沒手機就是了。”據他說,這次拍照大概就是“戰爭末期曾經參與過上海事變(指“八一三”淞滬抗戰,日本稱之為第二次上海事變)的將校故地重遊”。從左至右的著裝依次是日本海軍防暑衣、日本海軍的幾種軍服。
精神日本人
2017年8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通過網路巡查發現題為“四男子穿日軍軍服在四行倉庫拍照”的微博後高度重視,迅速指令屬地靜安分局開展案件調查工作。經查,李某、高某、項某、胡某、劉某等所謂的“軍服迷”經事前商議後於2017年8月1日前往上海拍照聚會。期間,於8月3日22時許穿著仿製的二戰日本軍服在上海四行倉庫抗戰紀念廣場(彈孔牆)拍攝照片。李某發文配所攝照片上傳QQ空間並被多次轉發,引發廣大網民強烈譴責,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7年8月23日,李某、高某、項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上海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胡某、劉某因未成年、違法情節顯著輕微,被教育訓誡。

抗日碉堡

2018年2月20日晚,有網友微博曝光,兩名男子穿著日本軍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日守軍碉堡前擺造型拍照。網友們紛紛對這兩名男子的行為進行譴責。
2018年2月22日,分別在四川達州、江蘇句容將涉案違法行為人唐某、宗某抓獲。警方依法對涉案違法行為人唐某、宗某分別予以行政拘留15日。
經查,唐某(男,25歲,四川達州人,達州市某公司職工)、宗某(男,22歲,南京市某公司職工)事前商議,約定2018年春節假期到南京選擇戰爭遺址,身著網上購買的仿製二戰期間日本軍服和“裝備”拍照。2018年2月19日上午,兩人來到南京紫金山邵家山(西山)的一處抗戰碉堡遺址前,換上仿製的二戰時期不同款式日本軍服和“裝備”,用三腳架固定相機拍攝照片,後上傳至QQ群並被多人轉發。唐某、宗某為尋求刺激,明知邵家山(西山)這座碉堡是抗戰遺址,仍身著仿製二戰時期日本軍服拍照合影,在網際網路上傳照片,嚴重褻瀆民族感情,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8年3月2日,南京玄武警方線上訊息,一男子威脅“在南京紫金山著日軍軍服拍照滋事”的舉報人,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

35歲上海男子孟某某因在微信群中侮辱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於2018年2月23日被上海警方行政拘留5天。孟某某拘留期滿後,於2018年3月3日來到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拍攝發泄視頻,侮辱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8年3月8日,南京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發布訊息,南京警方決定對孟某某處以行政拘留8天的處罰。
同時,南京警方重申: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是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公祭活動主會場,國家和民族尊嚴不容踐踏,對挑戰國家法律、褻瀆民族情感的違法滋事行為,公安機關將一如既往,堅決予以嚴厲打擊。

網路言論

2018年3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兩男子通過網路發布極端言論尋釁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
通報稱,2018年3月8日,南京警方先後接民眾舉報兩起網路滋事違法犯罪警情:微信名為“聖誕老人”的網民在微信群中發布涉及南京大屠殺的極端言論;暱稱“落落”的網民在QQ群中煽動以駕車衝撞行兇等極端方式製造事端。南京警方在安徽安慶、池州和江蘇省揚州警方的協助下,將嫌疑人王某、洪某抓獲,並刑事拘留

“潔潔良”事件

2018年4月19日——20日,廈門大學環境與生態學院在讀研究生田佳良以“@潔潔良”的網名在新浪微博上發表錯誤言論,產生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
事件起源於在某活動現場,觀眾被批評在離開後留下大量垃圾,“潔潔良”在微博發表反擊:“惡臭你支!”面對網友的提醒,“潔潔良”卻更加變本加厲,並表示拒絕刪帖,而且對私信好言勸告的網友惡語相向。
2018年4月23日23時,廈門大學環境與生態學院在官網發布《關於對田佳良同學處理情況的通報》,給予田佳良留黨察看、留校察看的處分。
2018年9月1日,廈門大學官網發布了《學校召開會議通報近期有關事件處理情況》:8月15日,環境與生態學院黨委依紀給予田佳良開除黨籍處分。同時,學院提出中止田佳良博士培養、給予退學處理的意見,學校研究同意田佳良退學。目前,田佳良已經辦理了退學離校手續。

粉筆張小龍事件

2012年8月19日,微博名為“粉筆張小龍”發文稱:“中國大陸應交給日本人打點”。
2014年1月1日,“粉筆張小龍”再次發文稱:“人民英雄是文盲和流氓的混合體”。
這是對歷史的歪曲,這是對民族情感的褻瀆,這是對國家的背叛。“粉筆張小龍”說“我是漢奸”,只有這句話你說對了。——北京日報評

“功課做好了嗎?”事件

2018年12月31日,微博網友反映,微博名為“功課做好了嗎?”在杭州烈士陵園穿著帶納粹標誌的軍服自拍,這不是褻瀆烈士是什麼?對此,@杭州網警1月1日回應,目前屬地反饋,人已於昨晚找到,照片中的涉事男子以尋釁滋事刑拘。

  
司波達也太君事件
2018年8月16日晚,馬鞍山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了一位網名:司波達也太君的網民楊某某。
據悉,該微博用戶司波達也太君曾在綿陽網警巡查執法的微博評論區內,多次發表:“安倍首相是我親爹。”,“哪條法律規定不允許說台灣國。”等一些違反國家法律,褻瀆民族感情的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引起廣大網民的強烈憤慨和嚴厲譴責。
馬鞍山警方經過調查,成功抓獲該賬號主人楊某某,男,18歲,無業人員,到案後,此人對自己的言行供認不諱。而據悉,此人也曾在該年四月在網上發表不良言論而被公安機關訓誡,但依舊不思悔改,目前此人已因涉嫌構成尋恤滋事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外界評價

2018年3月8日上午,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在梅地亞新聞中心就熱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在準備起身離場時,大家仍然爭先恐後希望能夠得到一個提問機會。現代快報特派記者大聲喊話:“外長,對近來‘精日’分子不斷挑釁民族底線的行為,您怎么看?”現場很嘈雜,但是外長仍駐足傾聽提問,聽清問題後,外長嚴肅地手一揮,怒斥部分“精日”分子的行徑:“中國人的敗類!”
2018年3月8日下午,來自文藝界第26組的38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合遞交了一份關於“制定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專門法”的提案。提案建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的立法體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專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與中華民族尊嚴保護法》,規定對侮辱、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中華民族尊嚴的行為,處以治安處罰,並制定《刑法修正案》,將嚴重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侵犯中華民族尊嚴、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或宣揚日本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為納入刑法處罰的範疇。
2018年3月29日,針對記者關於“精日”現象的提問,國防部新聞發言人任國強表示:“中華民族素有愛國尚武精神,長期以來愛軍習武、參軍報國是主流民意,但也有個別人數典忘祖譁眾取寵。因此,要進一步加強新時代國防教育,加快國防教育深化改革,適時啟動國防教育法、全民國防教育大綱的修訂工作,在全社會開展‘傳承紅色基因、匯聚強軍力量’民眾性教育活動,大力營造尊崇英雄、愛軍擁軍的社會氛圍。”

立法打擊

2018年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草案提出,增加相應條款,打擊精日分子。
社會上個別人身著二戰時期日本軍服拍照並通過網路傳播,宣揚、美化侵略戰爭,損害國家尊嚴、傷害民族感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需要明確相關法律責任,予以嚴厲打擊。全國人大常委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對這種行為,要通過加強教育、管理和加大處罰力度,綜合施策處理。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英雄烈士保護法》,本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該法第二十六條指出: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8年8月28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開幕,《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草案)》提請審議,該草案中列舉了三種典型的“精日”行為,明確“精日”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誤區

有人會問:我學習日語,喜歡聽日本音樂,喜歡看日本的動畫漫畫,電影,電視劇,吃日本料理,去日本旅遊等等。做這些行為算不算精日呢?當然不是,精日指的是崇拜二戰日本軍國主義而極端仇視中國,在精神上將自己視同軍國主義日本人的非日籍人群。而上述行為都是非常正常的興趣愛好,我們反對的也從來不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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