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2012年5月21日,教育部辦公廳以教高廳〔2012〕2號印發《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工作實施辦法》。該《辦法》分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的目標與任務、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的組織與實施、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要求、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的保障措施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 檔案類型:政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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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檔案

教育部辦公廳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教高廳〔201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解放軍總參謀部軍訓部,部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11]6號)和《教育部關於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教高[2011]8號)精神,為保證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工作順利實施,制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工作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屬檔案: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工作會議具體要求,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11]6號)和《教育部關於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教高[2011]8號),制定本實施辦法。

目標任務

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是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旨在促進教育教學觀念轉變,引領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推動高等學校優質課程教學資源通過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服務學習型社會建設。
精品資源共享課以量大面廣的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核心課為重點,以課程資源系統、豐富和適合網路傳播為基本要求,經過國家、省、校三級建設,形成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網路教育多層次、多類型的優質課程教學資源共建共享體系,為高校師生和社會學習者提供優質課程教學資源。
“十二五”期間,教育部將在原國家精品課程建設成果基礎上,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最佳化結構,通過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以下簡稱“本科教學工程”)支持建設5000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其中,2012年和2013年重點開展原國家精品課程轉型升級為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的建設,採取遴選準入方式選拔課程;同時,從2013年起,適應新需求,結合高等教育發展趨勢和教學改革成果,採取招標建設和遴選準入兩種方式建設一批新的課程。

組織實施

組織與建設
教育部負責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項目的總體規劃,制訂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計畫,並按照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網路教育和教師教育的特點和要求,制訂課程建設計畫和遴選、評價標準,分類指導和組織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和使用。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教育部總體規劃,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和學科、專業布局,制訂省級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和使用,並按照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要求擇優向教育部推薦課程。
高等學校是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的主體,按照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要求,根據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優勢做好本校精品資源共享課的建設計畫,組織教師建設校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實行學校和主講教師負責制,確保課程質量,並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擇優申報課程。
鼓勵高等學校採取校際聯合、學校與社會聯合等方式,建設精品資源共享課,實現課程共建共享。
申報與評審
省、校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的申報與評審方式分別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決定。
採取遴選準入方式的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向教育部推薦,網路教育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由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報。教育部組織專家、高校按照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要求及遴選標準,對推薦課程進行網上評價和會議評審,評審通過的課程上網實現共享。
對於原國家精品課程中建設基礎較好、使用量大面廣的公共基礎課以及為滿足課程改革需要建設的新課程,可由教育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論證確定課程選題,採取招標的方式開展課程建設。
共享與使用
教育部組織建設國家開放課程共享系統,並通過協定約定,實現課程的基本資源免費共享、拓展資源有條件共享,保證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的便捷獲取和使用,滿足高校師生和社會學習者多樣化需求。
監督與管理
教育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通過上網監管、使用評價、年度檢查等方式對精品資源共享課的實際套用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和綜合評價,監督和管理精品資源共享課的運行、維護和更新,實現常態化、安全化運行,促進課程建設質量和使用效益不斷提高。

建設要求

申報課程須已在學校連續開設3年以上,在長期教學實踐中形成了獨特風格,教學理念先進、方法科學、質量高、效果好,得到廣大學生、同行教師和專家,以及社會學習者、行業企業專家的好評和認可,在同類課程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較強的示範性。
團隊要求
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應該由學術造詣深厚、教學經驗豐富、教學特色鮮明、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主持建設,建設團隊結構合理,應包括專業教師和教育技術骨幹。高等職業教育精品資源共享課中的專業課建設團隊還應該體現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學團隊特點。
內容要求
課程內容能夠涵蓋課程相應領域的基本知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綜合套用、前沿專題、熱點問題等內容,具有基礎性、科學性、系統性、先進性、適應性和針對性等特徵,嚴格遵守國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規定,適合網上公開使用。
資源要求
應結合實際教學需要,以服務課程教與學為重點,以課程資源的系統、完整為基本要求,以資源豐富、充分開放共享為基本目標,注重課程資源的適用性和易用性。
1.基本資源。基本資源指能反映課程教學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過程的核心資源,包括課程介紹、教學大綱、教學日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點難點指導、作業、參考資料目錄和課程全程教學錄像等反映教學活動必需的資源。
2.拓展資源。拓展資源指反映課程特點,套用於各教學與學習環節,支持課程教學和學習過程,較為成熟的多樣性、互動性輔助資源。例如:案例庫、專題講座庫、素材資源庫,學科專業知識檢索系統、演示/虛擬/仿真實驗實訓(實習)系統、試題庫系統、作業系統、線上自測/考試系統,課程教學、學習和交流工具及綜合套用多媒體技術建設的網路課程等。
技術要求
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應符合《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技術要求》。技術要求將在教育部官方網站高教司主頁“本科教學工程”欄目發布。網路教育課程還應符合網路教育的特殊要求。

保障措施

政策保障
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納入“十二五”期間教育部、財政部實施的“本科教學工程”,教育部對上網後社會反響良好的課程,給予“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稱號,有效期5年,並給予經費補貼。鼓勵各地和高校投入資金支持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並研究制定激勵政策,引導高校和教師積極參與精品資源共享課的培育、建設和使用。
對跟蹤監測和綜合評價不合格的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取消其“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稱號,不得再次申報該課程為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
智慧財產權管理
教師按照學校教學任務而申報的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屬於職務作品。凡申報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的課程,其推薦遴選的全部資源必須具有清晰的智慧財產權,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智慧財產權等問題。高校和建設團隊在享有“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稱號及經費補貼的同時,應根據有關協定獨家許可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共享系統單位通過網際網路免費傳播課程基本資源,並拒絕任何單位及個人以“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名義商業使用。同時,為尊重和保護高校及教師的智慧財產權,教育部授權有關單位對符合出版標準的拓展資源按照出版協定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明確課程建設方與課程共享系統運行管理者以及使用者各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技術保障
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共享系統將構建安全、穩定的硬體運行環境和網路通道,利用先進信息技術,建設具有教、學兼備和互動交流等功能的共享平台。為了便於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申報、學校和教師開展資源共享課建設,保證課程內容的完整性和課程結構及數據的標準性,以便實現優質資源的共享,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共享系統將免費為高校和教師提供課程申報、提交等相關工具,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申報、評審系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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