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重要戰略部署,根據粵港澳各自優勢及發展需求,經深入調研,多方論證,反覆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及內容
以立足廣州、服務灣區、聯結泛珠、輻射內地為定位,以“一個標準供灣區”為原凶騙寒則,構建以廣州為樞紐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及流通服務體系,打造標準化、現代化、便利化平台,為粵港澳大灣區市場提供更多更優的食用農產品,增強居民獲得感。促進廣州及珠三角市場食用農產品供給質量安全標準和品質的提升;從源頭大幅減少化肥農藥使用,提升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水平;拉動廣州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使廣州成為全國優質農產品加工、貿易、流通及相關高端服務的集散地,成為代表廣東乃至中國參與世界競爭的現代新興產業新高地,形成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建設模式
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行為。
(一)政府主導,由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的相關部門樹標桿、建平台、出政策、強監管。
樹標桿,依據現行有效的國家有關供港澳食用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朽再宙辦法及香港實施的《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等規章和標準,確立統一供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建平台,以廣州為樞紐,聯結粵港澳大灣區以及國內其他相關城市,建設提供產品檢驗、檢疫、通關“一站式”高效便利服務,並融合信息互通、會展交易等多種功能於一體的便利流通服務平台系統。出政策,根據職責和工作需要,制定出台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的配套政策。強監管,按照“安全為本、品質優先”的原則,依法加強對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及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管。
(二)企業主體,由企業主導生產基地建設、生產經營及產品流通。
(三)市場行為,企業按照市場規則,參與市場正當競爭,由市場優勝劣汰。
三、建設計畫
一年起步,兩年見效,三年建成。
(一)2019年6月前,啟動前期工作,建立相關工作機制,啟動生產體系建設,開展布局策劃設計,建立質量安全標準監管體系,研究制定配套政策以及運行規則,統籌推動建立運營主體等。
1.建立穗港、穗澳工作協調機制。
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廣州海關與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共同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穗港聯席會議,
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廣州海關與澳門特區市政署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穗澳聯席會議,建立相應議事協調以及信息共享和通報機制。聯席會議成員定期召開會議,溝通協調供港澳農產品從生產到流通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交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促進辨戀各地優質農業資源供應粵港澳大灣區市場。(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海關、廣州市港澳辦、
廣州市商務局、廣州公交集團)
2.制定配套實施方案。
以本實施方案為主方案,針對生產體系、產品催備淚殼加工和便利流通體系、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等相關配套體系的建設,制定具體配套方案,形成“1+N”方案。(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公交集團)
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城際聯席會議機制,通過聯結泛珠三角地區以及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和海關部門,促進供港澳農產品海關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的培育發展、產品加工和貿易產業發展以及產品的便利流通,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和信息交流判剃仔趨嬸甩台,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成為全國優質食用農產品進入粵港澳大灣區市場的主要平台。(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公交集團、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4.成立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
匯聚全國優質農業資源,積極引導供港澳農產品海關備案和註冊企業,組建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通過聯結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形臭戀艱成共建共治共享產業合作新格局。(牽頭單位:廣州公交集團,配合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
5.建設經營體系。
以廣州公交集團為控股股東,結合現有供港澳的優秀國企和民企,組建新的經營主體,既發揮國企講政治、顧大局的作用,確保供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的質量安全、價格合理、供應穩定,保障粵港澳大灣區的民生和社會安定,又承接優秀民企經營管理效率高和市場經驗豐富的良好基礎,融入高質量發展的
新理念,按照打造全國領先的優質安全農產品高效率、智慧型化現代貿易運營體系標準,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經營新體系。(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公交集團)
(二)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初步建成相關體系。
1.確立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1)以供港澳質量安全標準為標桿,以“綠色食品”為質量發展方向,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質量安全標準體系。相關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負責組建工作小組,編制標準手冊並及時更新。(牽頭單位:廣州公交集團、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市市場監管局)
(2)匯總和分析現行供港澳“菜籃子”產品進出境檢驗檢疫的檢測方法和技術標準,指導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與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技術對接,為備案和註冊的生產基地、加工企業提供技術培訓。(牽頭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農業農村局)
2.建立生產體系。
(1)立足本地,適度外擴,穩健拓展。完善提升廣州現有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逐步擴展新建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由主及次發展生產和加工基地,由近到遠聯結廣州市外優質生產和加工基地。(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2)提供“單一視窗”服務。以現有的優質生產基地和加工企業為基礎,提供“單一視窗”申報認定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的服務,根據市場需要分步穩健指導培育發展新的生產基地和加工企業進行備案和註冊,編制和共享備案經營和註冊主體名錄。(牽頭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3)拓展生產基地功能。生產基地通過經營主體自主建設和經營,注入農業生物科技、農產品深加工、生態保護、農業科普、農事體驗、農業文化、觀光休閒等元素,使其成為可供粵港澳大灣區及國內其他城市市民觀光休閒、體驗農耕文化的“後花園”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從生態保護教育、食品安全信息宣傳、促進產業融合發展等方面,提供相應的支持和工作指導。(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文化廣電旅遊局,配合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香港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澳門特區市政署、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4)促進對口幫扶地區資源開發。將粵港澳大灣區沿海發達城市與對口幫扶地區優質的生產基地聯結起來,引導綠色農產品的生產和開發,促進當地農業標準化、品牌化快速發展,培育發展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既幫助當地農民脫貧增收,又為粵港澳大灣區帶來物美價廉的農產品。(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5)實施生產基地星級管理制度。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從生產基地標準化水平、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產業經營品牌化水平、消費者評價水平和社會誠信水平等方面綜合衡量評定生產基地星級,鼓勵先進,鞭策後進,持續保持生產基地的質量水平符合供港澳標準要求,確保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成為質量安全“金字招牌”。(牽頭單位: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配合單位:廣州公交集團)
3.建立產品加工和便利流通體系。
(1)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配送中心。以廣州市天河區廣州長運冷鏈天源地塊為建設起步區,同時規劃建設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神山貨運站地塊,建設集檢驗、檢疫、通關、信息化為一體,“一站式”服務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供港澳活動物除外)配送中心。(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廣州公交集團;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天河、白雲區政府)
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配送中心具備以下功能區:
初級產品倉配集散區:為粵港澳大灣區果蔬、水產、畜禽等生鮮食品客戶群體提供交易、倉儲、分揀、配送等服務。
精深加工產品集散區:建立潔淨蔬菜、半成品食材等精深加工農產品貿易集散區,經營的產品達到直接烹食或生食的衛生要求。結合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市場需求,開拓和促進精深加工農產品向新的方向發展。
電子商務與展貿區:以信息技術為支撐,構建產品線上與線下交易、實體與網路交易相結合的多功能信息展貿平台,快速提升農產品品牌推廣和業務拓展效率;打造全國最優質安全農產品展示平台和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農產品期貨拍賣交易中心,使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農產品在高端消費市場占有一定份額。
運營管理信息區:建設產品溯源、物流跟蹤、電子圍網和
市場信息系統。統一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溯源信息編碼,實現對生產基地的農業化學投入品購買使用、質量自檢、採收上市、包裝標識等環節電子台賬信息記錄全覆蓋,實現信息的準確傳遞和不同資料庫之間的無縫連線,達到快速追溯的目的。以貨物運輸信息為基礎,綜合利用網路技術、電子封識、衛星定位等技術,建立物流跟蹤系統,實時展現貨物運輸狀態,實現人機物互動監控。以視頻監控信息為基礎,建立配送中心電子圍網系統,實時監控貨物入出和生產加工等狀態。以生產和銷售信息為基礎,提高信息技術套用水平,綜合利用網路技術、電子碼識別等技術,建立產品市場信息系統,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變化,以便及時調節生產計畫。通過信息化平台實現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智慧型管理、科學調度、信息發布及實時產品溯源、產品銷售統計,為企業、政府相關部門提供產品數據分析,實現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跟蹤、產銷信息可查詢、供求無縫對接,形成產業結構均衡發展格局。
產業合作交流區: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業合作交流平台,提供企業交流、進出口合作、行業論壇、行銷管理、電商培訓等服務。
綜合商務辦公區:為入駐企業和商戶提供商務辦公配套服務、金融保險和法律服務等全方位支持。
報關服務區:建設集檢驗、檢疫、報關服務為一體的“一站式”服務區,設立海關報關、鉛封駐場服務點和第三方免費檢驗檢疫駐場服務點。
(2)謀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供港澳活動物除外)加工配送分中心。發揮清遠、雲浮等廣州周邊城市地理位置及交通優勢,建設集農產品精深加工、出口檢驗檢疫和通關“一站式”服務功能於一體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配送分中心,承接粵西北及南下農產品加工和不需要流經廣州的農產品配送業務,作為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便利流通體系的產業鏈拓展重要節點。(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廣州公交集團,配合單位:廣州海關、
廣州市商務局、各相關市人民政府)
(3)在粵港澳大灣區以及國內其他相關城市逐步設立具有倉儲、加工、包裝、轉運等功能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中轉點,按照“成熟一個,建設一個”的原則,由近到遠、由點到面,延伸形成全面覆蓋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流通體系。(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廣州公交集團;配合單位:各相關市人民政府)
(4)推進實現通關服務前移的“單一視窗”服務通關新模式。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由內地海關部門之間協調建立口岸管理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的強化通關協作機制,進一步壓縮整體通關時間。(牽頭單位:廣州海關,配合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商務局)
(5)推進交通便利機制,逐步實現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運輸車輛不受貨車入城限行管制。(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廣州公交集團)
(6)向省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探索最佳化調整現有高快速路收費站綠色通道查驗管理辦法,爭取優惠政策,縮短通行時間。(牽頭單位: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廣州公交集團)
(7)充分利用香港、澳門現有的檢驗檢疫和批發分銷渠道,或設立相應的配送中心,承接需要集中檢測檢疫和查驗的產品,並配送至其他銷售網點或直供客戶。(牽頭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澳門特區市政署)
4.建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實施“陽光生產”制度。建立專門信息系統,公開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平台的生產和加工基地的部分必要信息和數據,包括企業的產地環境信息和視頻、備案和註冊資質證書、質量安全檢測記錄、產品的農事生產記錄、行政處罰記錄等。產品實行“一品一碼”管理,可供消費者網上查詢,接受消費者和公眾監督,以督促相關企業重視和完善產品質量監管制度和措施,讓消費者食得放心。逐步按照國家農業農村部的嚴格監管要求,將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平台的生產基地和產品信息對接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系統,向社會和監管部門提供更為權威、全面及精確的信息。(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2)堅持“一個標準供灣區”的原則。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的產品,無論是供應港澳市場或者內地市場,均統一按照供港澳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進行供應銷售。以供港澳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建立完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直供粵港澳大灣區主要城市市場供應體系,逐步在粵港澳大灣區主要農貿市場、超市開設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品牌專檔,使得內地、港澳居民無論在內地或港澳均可以選購到符合供港澳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同時使供港澳企業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的龐大市場拓寬銷售管道,促進企業做大做強,實現良性運作,提高粵港澳大灣區市場農產品供給質量水平。(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3)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地區的相關部門負責對屬地備案和註冊主體進行監管,形成質量安全共建共治共享體系。對農產品的生產、流通環節進行全過程質量安全嚴格監管,加強監督執法。落實農產品在產地“逢出必檢”,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平台的產品“逢進必檢”,檢驗全覆蓋,質量安全“零容忍”。(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
(4)維護規範市場秩序,建立退出機制。遵循市場規則,以誠信守法、服務消費者為原則,實施“陽光監管”,維護和規範市場信用秩序和經營秩序。屬地監管部門根據檢查和檢測結果,對違反供港澳農產品有關管理辦法、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有關規則,或產品出現質量安全問題、違反市場誠信原則的,及時通報有關經營主體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其產品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的資格,並移送海關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
廣州市公安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廣州公交集團)
5.實施品牌戰略。
(1)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高端品牌。註冊品牌商標,建立品牌發展機制,充分發揮供港澳質量安全標準對企業發展的促進作用,鼓勵扶持具備條件的生產和加工基地走品牌化發展道路,培育並加強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品牌推廣和保護。(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公交集團、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2)做強品牌農業。制定出台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引導生產經營企業樹立質量、誠信、品牌發展理念,依靠科學技術,建設全程質量安全控制、清潔和可追溯生產體系,產出安全、綠色、優質農產品,打造全國知名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品牌。(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廣州公交集團)
(三)2020年7月起,穩健有序全面運營。
鞏固和不斷發展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便利流通,加強質量安全監管,使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宜業宜游,產品產銷信息可追溯,物流通關便利,實現點對點生鮮直供,確保質量安全可靠,並以此為基礎,將合作範圍從粵港澳大灣區延展輻射到國內其他地區,全面進入有序運營階段。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1.在廣州市“菜籃子”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工作專責小組,由廣州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廣州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廣州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廣州海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廣州市各相關區人民政府和廣州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旅遊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港澳辦,廣州市稅務局及廣州公交集團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專責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州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廣州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2.廣州市各主要涉農區政府相應成立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本轄區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工作。
(二)政策體系。
1.用地保障政策。
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用地配套政策。(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2.財政保障政策。
制定鼓勵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使用有機肥、
生物農藥和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制定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業總部經濟和龍頭企業發展政策;制定生產、加工、流通企業投保財政補貼政策;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企業銀行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向上級反映和爭取稅費優惠政策;研究探討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
廣州市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市各相關區政府)
3.社會資本投融資政策。
制定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有關經營主體投融資的政策。(牽頭單位: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各相關區政府)
4.人才保障政策。
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專項人才政策。(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爭取國家、省的支持政策。
積極向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申請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列入國家、省重點項目,並給予配套政策支持。(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發展改革委、港澳辦、商務局,廣州海關、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澳門特區市政署)
(三)交流合作。
1.開展先進農業技術交流、推廣與合作。
支持粵港澳大灣區以及國內其他地區高校、科研機構、農業科技推廣機構、社會團體及社會各界的科技人員聚焦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工程,開展農業科技創新研究、技術交流推廣與合作活動,支持相關專家和人才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企業創新創業。(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市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支持農業企業跨境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經營活動。
支持港澳農業企業到廣州開展生態型果蔬種植、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等生產經營活動,鼓勵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內地農業企業在港澳市場開展電子商務、品牌專賣等新業態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市商務局、港澳辦)
2.制定配套實施方案。
以本實施方案為主方案,針對生產體系、產品加工和便利流通體系、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等相關配套體系的建設,制定具體配套方案,形成“1+N”方案。(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公交集團)
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城際聯席會議機制,通過聯結泛珠三角地區以及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和海關部門,促進供港澳農產品海關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的培育發展、產品加工和貿易產業發展以及產品的便利流通,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和信息交流,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成為全國優質食用農產品進入粵港澳大灣區市場的主要平台。(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公交集團、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4.成立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
匯聚全國優質農業資源,積極引導供港澳農產品海關備案和註冊企業,組建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通過聯結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產業合作新格局。(牽頭單位:廣州公交集團,配合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
5.建設經營體系。
以廣州公交集團為控股股東,結合現有供港澳的優秀國企和民企,組建新的經營主體,既發揮國企講政治、顧大局的作用,確保供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的質量安全、價格合理、供應穩定,保障粵港澳大灣區的民生和社會安定,又承接優秀民企經營管理效率高和市場經驗豐富的良好基礎,融入高質量發展的
新理念,按照打造全國領先的優質安全農產品高效率、智慧型化現代貿易運營體系標準,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經營新體系。(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公交集團)
(二)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初步建成相關體系。
1.確立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1)以供港澳質量安全標準為標桿,以“綠色食品”為質量發展方向,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質量安全標準體系。相關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負責組建工作小組,編制標準手冊並及時更新。(牽頭單位:廣州公交集團、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市市場監管局)
(2)匯總和分析現行供港澳“菜籃子”產品進出境檢驗檢疫的檢測方法和技術標準,指導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與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技術對接,為備案和註冊的生產基地、加工企業提供技術培訓。(牽頭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農業農村局)
2.建立生產體系。
(1)立足本地,適度外擴,穩健拓展。完善提升廣州現有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逐步擴展新建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由主及次發展生產和加工基地,由近到遠聯結廣州市外優質生產和加工基地。(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2)提供“單一視窗”服務。以現有的優質生產基地和加工企業為基礎,提供“單一視窗”申報認定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的服務,根據市場需要分步穩健指導培育發展新的生產基地和加工企業進行備案和註冊,編制和共享備案經營和註冊主體名錄。(牽頭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3)拓展生產基地功能。生產基地通過經營主體自主建設和經營,注入農業生物科技、農產品深加工、生態保護、農業科普、農事體驗、農業文化、觀光休閒等元素,使其成為可供粵港澳大灣區及國內其他城市市民觀光休閒、體驗農耕文化的“後花園”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從生態保護教育、食品安全信息宣傳、促進產業融合發展等方面,提供相應的支持和工作指導。(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文化廣電旅遊局,配合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香港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澳門特區市政署、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4)促進對口幫扶地區資源開發。將粵港澳大灣區沿海發達城市與對口幫扶地區優質的生產基地聯結起來,引導綠色農產品的生產和開發,促進當地農業標準化、品牌化快速發展,培育發展備案和註冊經營主體,既幫助當地農民脫貧增收,又為粵港澳大灣區帶來物美價廉的農產品。(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5)實施生產基地星級管理制度。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從生產基地標準化水平、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產業經營品牌化水平、消費者評價水平和社會誠信水平等方面綜合衡量評定生產基地星級,鼓勵先進,鞭策後進,持續保持生產基地的質量水平符合供港澳標準要求,確保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成為質量安全“金字招牌”。(牽頭單位:備案和註冊企業協會,配合單位:廣州公交集團)
3.建立產品加工和便利流通體系。
(1)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配送中心。以廣州市天河區廣州長運冷鏈天源地塊為建設起步區,同時規劃建設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神山貨運站地塊,建設集檢驗、檢疫、通關、信息化為一體,“一站式”服務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供港澳活動物除外)配送中心。(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廣州公交集團;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天河、白雲區政府)
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配送中心具備以下功能區:
初級產品倉配集散區:為粵港澳大灣區果蔬、水產、畜禽等生鮮食品客戶群體提供交易、倉儲、分揀、配送等服務。
精深加工產品集散區:建立潔淨蔬菜、半成品食材等精深加工農產品貿易集散區,經營的產品達到直接烹食或生食的衛生要求。結合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市場需求,開拓和促進精深加工農產品向新的方向發展。
電子商務與展貿區:以信息技術為支撐,構建產品線上與線下交易、實體與網路交易相結合的多功能信息展貿平台,快速提升農產品品牌推廣和業務拓展效率;打造全國最優質安全農產品展示平台和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農產品期貨拍賣交易中心,使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農產品在高端消費市場占有一定份額。
運營管理信息區:建設產品溯源、物流跟蹤、電子圍網和
市場信息系統。統一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溯源信息編碼,實現對生產基地的農業化學投入品購買使用、質量自檢、採收上市、包裝標識等環節電子台賬信息記錄全覆蓋,實現信息的準確傳遞和不同資料庫之間的無縫連線,達到快速追溯的目的。以貨物運輸信息為基礎,綜合利用網路技術、電子封識、衛星定位等技術,建立物流跟蹤系統,實時展現貨物運輸狀態,實現人機物互動監控。以視頻監控信息為基礎,建立配送中心電子圍網系統,實時監控貨物入出和生產加工等狀態。以生產和銷售信息為基礎,提高信息技術套用水平,綜合利用網路技術、電子碼識別等技術,建立產品市場信息系統,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變化,以便及時調節生產計畫。通過信息化平台實現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智慧型管理、科學調度、信息發布及實時產品溯源、產品銷售統計,為企業、政府相關部門提供產品數據分析,實現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跟蹤、產銷信息可查詢、供求無縫對接,形成產業結構均衡發展格局。
產業合作交流區: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業合作交流平台,提供企業交流、進出口合作、行業論壇、行銷管理、電商培訓等服務。
綜合商務辦公區:為入駐企業和商戶提供商務辦公配套服務、金融保險和法律服務等全方位支持。
報關服務區:建設集檢驗、檢疫、報關服務為一體的“一站式”服務區,設立海關報關、鉛封駐場服務點和第三方免費檢驗檢疫駐場服務點。
(2)謀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供港澳活動物除外)加工配送分中心。發揮清遠、雲浮等廣州周邊城市地理位置及交通優勢,建設集農產品精深加工、出口檢驗檢疫和通關“一站式”服務功能於一體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配送分中心,承接粵西北及南下農產品加工和不需要流經廣州的農產品配送業務,作為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便利流通體系的產業鏈拓展重要節點。(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廣州公交集團,配合單位:廣州海關、
廣州市商務局、各相關市人民政府)
(3)在粵港澳大灣區以及國內其他相關城市逐步設立具有倉儲、加工、包裝、轉運等功能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中轉點,按照“成熟一個,建設一個”的原則,由近到遠、由點到面,延伸形成全面覆蓋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流通體系。(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廣州公交集團;配合單位:各相關市人民政府)
(4)推進實現通關服務前移的“單一視窗”服務通關新模式。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由內地海關部門之間協調建立口岸管理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的強化通關協作機制,進一步壓縮整體通關時間。(牽頭單位:廣州海關,配合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商務局)
(5)推進交通便利機制,逐步實現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運輸車輛不受貨車入城限行管制。(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廣州公交集團)
(6)向省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探索最佳化調整現有高快速路收費站綠色通道查驗管理辦法,爭取優惠政策,縮短通行時間。(牽頭單位: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廣州公交集團)
(7)充分利用香港、澳門現有的檢驗檢疫和批發分銷渠道,或設立相應的配送中心,承接需要集中檢測檢疫和查驗的產品,並配送至其他銷售網點或直供客戶。(牽頭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澳門特區市政署)
4.建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實施“陽光生產”制度。建立專門信息系統,公開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平台的生產和加工基地的部分必要信息和數據,包括企業的產地環境信息和視頻、備案和註冊資質證書、質量安全檢測記錄、產品的農事生產記錄、行政處罰記錄等。產品實行“一品一碼”管理,可供消費者網上查詢,接受消費者和公眾監督,以督促相關企業重視和完善產品質量監管制度和措施,讓消費者食得放心。逐步按照國家農業農村部的嚴格監管要求,將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平台的生產基地和產品信息對接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系統,向社會和監管部門提供更為權威、全面及精確的信息。(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2)堅持“一個標準供灣區”的原則。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的產品,無論是供應港澳市場或者內地市場,均統一按照供港澳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進行供應銷售。以供港澳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建立完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品直供粵港澳大灣區主要城市市場供應體系,逐步在粵港澳大灣區主要農貿市場、超市開設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品牌專檔,使得內地、港澳居民無論在內地或港澳均可以選購到符合供港澳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同時使供港澳企業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的龐大市場拓寬銷售管道,促進企業做大做強,實現良性運作,提高粵港澳大灣區市場農產品供給質量水平。(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廣州市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3)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地區的相關部門負責對屬地備案和註冊主體進行監管,形成質量安全共建共治共享體系。對農產品的生產、流通環節進行全過程質量安全嚴格監管,加強監督執法。落實農產品在產地“逢出必檢”,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平台的產品“逢進必檢”,檢驗全覆蓋,質量安全“零容忍”。(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
(4)維護規範市場秩序,建立退出機制。遵循市場規則,以誠信守法、服務消費者為原則,實施“陽光監管”,維護和規範市場信用秩序和經營秩序。屬地監管部門根據檢查和檢測結果,對違反供港澳農產品有關管理辦法、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有關規則,或產品出現質量安全問題、違反市場誠信原則的,及時通報有關經營主體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其產品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系統的資格,並移送海關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
廣州市公安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地區海關,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廣州公交集團)
5.實施品牌戰略。
(1)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高端品牌。註冊品牌商標,建立品牌發展機制,充分發揮供港澳質量安全標準對企業發展的促進作用,鼓勵扶持具備條件的生產和加工基地走品牌化發展道路,培育並加強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品牌推廣和保護。(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公交集團、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
(2)做強品牌農業。制定出台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引導生產經營企業樹立質量、誠信、品牌發展理念,依靠科學技術,建設全程質量安全控制、清潔和可追溯生產體系,產出安全、綠色、優質農產品,打造全國知名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品牌。(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國內其他相關城市農業農村部門、廣州公交集團)
(三)2020年7月起,穩健有序全面運營。
鞏固和不斷發展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便利流通,加強質量安全監管,使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宜業宜游,產品產銷信息可追溯,物流通關便利,實現點對點生鮮直供,確保質量安全可靠,並以此為基礎,將合作範圍從粵港澳大灣區延展輻射到國內其他地區,全面進入有序運營階段。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1.在廣州市“菜籃子”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工作專責小組,由廣州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廣州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廣州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廣州海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廣州市各相關區人民政府和廣州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旅遊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港澳辦,廣州市稅務局及廣州公交集團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專責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州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廣州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2.廣州市各主要涉農區政府相應成立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本轄區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工作。
(二)政策體系。
1.用地保障政策。
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用地配套政策。(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2.財政保障政策。
制定鼓勵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使用有機肥、
生物農藥和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制定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產業總部經濟和龍頭企業發展政策;制定生產、加工、流通企業投保財政補貼政策;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企業銀行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向上級反映和爭取稅費優惠政策;研究探討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
廣州市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市各相關區政府)
3.社會資本投融資政策。
制定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有關經營主體投融資的政策。(牽頭單位: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各相關區政府)
4.人才保障政策。
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專項人才政策。(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爭取國家、省的支持政策。
積極向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申請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列入國家、省重點項目,並給予配套政策支持。(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廣州市發展改革委、港澳辦、商務局,廣州海關、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澳門特區市政署)
(三)交流合作。
1.開展先進農業技術交流、推廣與合作。
支持粵港澳大灣區以及國內其他地區高校、科研機構、農業科技推廣機構、社會團體及社會各界的科技人員聚焦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工程,開展農業科技創新研究、技術交流推廣與合作活動,支持相關專家和人才進入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企業創新創業。(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市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支持農業企業跨境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經營活動。
支持港澳農業企業到廣州開展生態型果蔬種植、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等生產經營活動,鼓勵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內地農業企業在港澳市場開展電子商務、品牌專賣等新業態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香港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澳門特區市政署,廣州市商務局、港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