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薩曲薩,哈尼語音譯,意為“山神和水神”。舊時雲南西雙版納哈尼族的獵神。狩獵是哈尼族生產的一個組成部分,凡集體獵獲麂子、馬鹿、野豬、熊等大動物,就地祭祀。祭時從動物的頸、身、腿各部取下三撮毛,夾在一根木棒尖端剖開的小節上,用其在動物身上掃三遍,意為祛除身上附著的鬼魂和不潔之物,然後將木棒插在動物身旁,獻給“米薩曲薩”。再將獵獲物抬回村寨,置於專門祭祀“米薩曲薩”的地方,用米鹽姜水等作祭品。祭畢,送給“最瑪”(村寨行政頭人兼宗教首領)一支前腿,給動物所在地主人一條外裡脊肉,給射中者脖子和獸皮,其餘由參加者平均分配,獵狗也要給一份,獸頭煮了共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