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程式分庭

簡易程式分庭是國際法院為迅速處理事務而設立的分庭。每年設立,由法院院長、副院長和在法院秘密選舉中得過半數最多票的另3名法官組成。應爭端當事國請求可適用簡易程式處理並裁判案件。

書面訴訟程式由當事國各方提出的單一書狀構成,經當事國同意可決定撤銷口頭程式。判決應在分庭的公開庭上宣讀,與全體法庭的判決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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