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本

節錄本,書證,是指製作人摘要抄錄、印製原本、正本文書部分內容後而形成的書證,節錄本與原本相比只能反映原本的部分內容。

在司法實踐中需要注意的是,由於製作人採用主觀的方法 對原本加以摘要或節錄其所形成的節錄文本具有 較大的主觀傾向,同時,節錄本是就僅需要了解的原本中某一相關的一部分而製作,可能還具有片面性。對此,如一方當事人提供節錄本,而對方對節錄本所載內容提出質疑時,節錄本提供人對此應提供原本書證,否則將削弱其節錄本書證的證明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