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動產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動產的所有權交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對其進行適當的管理,並將代為出租給用戶使用,所獲收入扣除信託費用後作為信託收益交給受益人。這是動產信託的基本形式。通過管理動產信託,設備的使用者就不需要購買該設備,只需租用即可。當信託終了時,信託財產將返還給委託人。[1]
管理動產信託與傳統的設備租賃相似,使用者只獲得設備的使用權而不具有設備的所有權。[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管理動產信託
- 外文名:Management chattel trust
- 繁體:管理動產信託
- 拼音:guǎn lǐ dòng chǎn xìn tu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