箇舊社會保險登記指南

社會保險登記,需提交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開戶銀行基本帳號,法定代表人有關信息(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材料。

申請資料,辦理程式,辦理部門,許可條件,法律效力,

申請資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開戶銀行基本帳號;
4、法定代表人有關信息(身份證複印件);
5、勞動行政部門當年換髮的《勞動保障執法執法年審合格證》。
6、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辦理程式

1、提供相應成立資格證書或批准成立檔案;
2、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登記申請;
4、社保經辦機構審核;
5、社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單位頒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辦理部門

人社局。

許可條件

1、提供相應成立資格證書或批准成立檔案;
2、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登記申請;
4、社保經辦機構審核;
5、社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單位頒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雲勞社(1999)165號檔案〈關於貫徹《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開展社會保險登記和申報工作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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