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府發〔2016〕2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脫貧攻堅決策部署,紮實有序推進全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筠連縣2016年度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畫》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筠連縣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的通知》(發改地區〔2015〕2769)及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移民局、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關於印發《四川省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的有關政策》的通知(川發改賑〔2016〕200號)精神,為切實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科學、有序地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結合我縣扶貧開發工作及“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在各鄉(鎮)報送的“十三五”期間建檔立卡貧困戶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規劃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筠連縣2016年度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實施中央、省、市精準扶貧政策,圍繞新型城鎮化和生態示範縣建設目標,堅持“政府引導,民眾主體;精準到戶,規範管理;脫貧致富,安居樂業”及“先難後易”的原則,計畫在2016年完成有搬遷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戶569戶2078人的易地扶貧搬遷,優先解決無房戶的住房、D級危房戶的住房安全問題,優先安排2016年預脫貧搬遷對象,確保民眾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
二、搬遷條件及搬遷對象
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地環境惡劣、生態脆弱或土地貧瘠,水資源匱乏,不具備基本生產條件,水、電、路以及教育、文化、衛生等配套設施匱乏且難以改善,即“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相對偏遠深山區。居住在地質災害頻發或威脅區,確有避險搬遷必要的。居住地屬重要生態修復保護區、水源和自然保護區,根據規劃必須搬遷的。居住在中型水庫庫區,缺乏生產生活資料的。無房戶或者住房是危房或者特殊情況需要修建、搬遷的。
三、搬遷規模及分布
將全縣納入“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和2016年計畫脫貧摘帽的16個重點貧困村(含省上確定的11個重點貧困村)一併納入2016年實施計畫。2016年計畫搬遷規模為15個鄉(鎮)100個村的569戶2078人。具體搬遷情況見下表:
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情況統計表
四、安置方式
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堅持與脫貧攻堅相結合,兼顧幸福美麗新村建設,採取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並重,鼓勵適度集中安置,因地制宜分散安置,控制投親靠友安置和購買商品房等其他安置方式。
(一)集中安置。
集中安置點規模原則為15戶及其以上,安置方式主要有依託縣城和鄉(鎮)集鎮安置,依託產業聚集區安置、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農村周轉房安置等。2016年擬建集中安置點4個,安置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戶364人。其中本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點3個,安置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43戶164人;小城鎮安置點1個,安置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57戶200人。
(二)分散安置。
主要包括梯度安置、投親靠友安置、就近安置三類。2016年計畫分散安置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469戶17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