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連縣“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 (2016—2019年)

《筠連縣“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 (2016—2019年)》是筠連縣地方政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貧困人口解決溫飽、實現脫貧致富而制定的解決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筠連縣“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 (2016—2019年)
  • 實施地區:筠連縣
筠連縣“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
(2016—2019年)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難點在貧困地區。易地扶貧搬遷是國家開發式扶貧的重要內容,是貧困人口解決溫飽、實現脫貧致富的一項重要舉措。根據中央、省新時期易地扶貧搬遷總體要求,我縣在結合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移民局確定的“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模和核實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信息的基礎上,組織縣級相關部門、鄉(鎮)對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點)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進行了實地規劃,並遵照相關政策、法規,參照有關技術要求和定額標準,編制了《筠連縣“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
本方案涉及全縣18個鄉(鎮)224個村,對自願搬遷的2766戶9644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
本實施方案期限為4年,即2016-2019年。
一、基本形勢
(一)“十二五”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情況。
“十二五”期間,筠連縣緊緊圍繞黨和國家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全面落實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要求,科學規劃,多措並舉,共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項目3個,涉及全縣4個鄉(鎮)10個村,搬遷貧困人口291戶1345人,投入資金967萬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補助資金807萬元,極大地改善了筠連縣貧窮落後的面貌,有力地推動了全縣扶貧開發進程。特別是在促進農民脫貧致富、促進新農村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搬遷民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為搬遷民眾新建住房42519平方米、附屬設施(含圈舍)10500平方米;安置地新建、改建道路5.5公里;建引水渠(管)15公里;修建蓄水池1300立方米。搬遷民眾住上了新房,畜圈、廁所、院壩等附屬設施齊備,戶戶通水、通電、通電視,村村通廣播,徹底改變了過去惡劣的生存環境。
2.貧困民眾自我發展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在安置地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後續產業,不僅解決了搬遷民眾增產增收問題,還為搬遷民眾搭建了認識和接受新事物、新觀念的平台。在新環境中,搬遷戶的教育、衛生、文化和商品意識不斷增強,轉變了過去“等、靠、要”和安於現狀、聽天由命的苦熬思想,自力更生、艱苦創業、寧願苦幹、不願苦熬、創建美好新家園的觀念蔚然成風。
3.遷出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對居住在水源涵養區、天然林保護區、生態脆弱區、山地災害易發區內的貧困民眾,結合“退耕還林工程”和“天保工程”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遷出區隨即退耕(封山)還(育)林,有效地促進了遷出區域的生態恢復,對生態環境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降低了政府對自然環境惡劣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避免了對不具備人類生存條件地區的重複投資;改善了安置地基礎設施條件,培育和發展了後續產業,為貧困民眾增產增收,加快脫貧致富步伐,與全社會同步實現小康創造了有利條件;架起了黨和政府與貧困民眾的“連心橋”,黨員幹部竭力為人民服務,深得民眾歡迎和擁戴,密切了黨群、乾群之間的血肉聯繫,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二)“十三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1.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面臨的形勢。
現階段,我縣仍存在貧困人口比例高、生存環境惡劣、基礎設施落後、公共基礎服務設施欠缺等困難與問題,扶貧開發仍然面臨嚴峻挑戰。主要表現在:
——基本生存條件“差”。我縣貧困民眾多數生活在深山、乾旱、生態脆弱、地質災害頻發及龍門山脈地震活躍帶,人口居住環境差,仍有0.3%以上(400餘戶)的農房是土坯房,人畜圈舍未分離,房前後雜草叢生、擺設雜亂,存在髒、亂、差的現象,既影響貧困民眾生活,又影響健康,阻礙了新農村建設和脫貧奔康步伐。
——易地搬遷任務“重”。我縣符合和需要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高達9644人,占全縣貧困人口的31.10%,搬遷任務十分繁重。
——公共基礎設施“弱”。我縣為省定貧困縣,受政策、資金限制,地方經濟發展滯後,自然災害頻繁等因素影響,全縣公共基礎服務設施建設差的問題仍然突出。部分水利工程有年久失修,庫容減小,蓄水保水能力差,工程效益發揮差等現象。我縣小型水力設施數量多,部分地方人畜飲水困難且不安全,現有投入不足。通村通組公路里程僅1200餘公里,通村通組公路至今還有800個村組沒有實現硬化,村道公路欠賬高達6億元,貧困民眾出行難及公路建設資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其他公共服務設施不配套。
——經濟產業結構“憂”。我縣為農業大縣,近年受經濟下行趨勢影響大,煤炭經濟發展舉步維艱,旅遊業要發揮在全縣經濟發展中的生力軍作用還有較長的路要走,一、二、三產業發展比例失衡。勞務收入的技術含量低,外出務工勞動力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工資報酬低。在家的絕大部分是留守兒童和孤寡老人,農村複合型人才匱乏、勞動力布局不合理、缺乏產業支撐是阻礙我縣經濟成長的主要因素。
——社會事業發展“慢”。村級學校年久失修,個別學校存在安全隱患,且教學設施、設備落後;村級醫療設施設備缺乏,醫務人員業務素質不高,醫技水平較低,且絕大部分村級醫療機構無專業的醫務人員;村廣播站建設滯後,政策宣傳難以到位;農村養老、醫療等保障措施沒有實現全覆蓋,社會事業發展緩慢滯後。
——金融服務效果“微”。金融機構長期以來考慮自身金融風險,國家缺乏配套金融政策措施,貧困戶難以獲得金融機構扶持發展增收致富產業的資金支持,制約了農村經濟發展。近年來國家採取失業貸款、婦女創業再就業貸款、小額信貸等金融扶持措施,但金融機構持續主動向弱勢民眾、貧困民眾、龍頭企業貸款力度遠遠達不到貧困地區經濟發展需求。
——資金整合力度“弱”。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雖取得了較大成績,但受上級行業政策規定的限制,地方黨委政府對項目資金整合存在一定困難,缺乏調控手段,整村推進、連片扶貧開發效果不明顯。
2.發展機遇和發展潛力。
——國家及省上大力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工作,因地制宜確定了未來五年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的政策措施,確立了目標任務,出台了易地搬遷資金管理辦法和資金支持額度,為今後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五部門聯合印發了《“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出台了《四川省支持易地扶貧搬遷有關政策》,明確了“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總體要求、搬遷對象與安置方式、建設內容與補助標準、資金籌措、職責分工、政策保障等,是新一輪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行動指南。
——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我縣從2012年開始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以來,逐步形成了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領導機制、協調機制、規劃編制、民眾發動、項目實施、部門聯動、資源整合、土地調整、產業發展等方面的經驗,摸索出了適合各地特點的不同搬遷模式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具備良好民眾基礎。通過多年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國家易地扶貧搬遷政策深入人心,影響面和影響力不斷擴大,深受廣大貧困地區基層幹部和民眾的擁護和歡迎,貧困民眾參與易地扶貧搬遷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斷高漲,熱切期盼有更多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落地。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精準扶貧政策,堅持脫貧奔康和可持續致富為基本目標,以尊重貧困民眾主體權力、農民自身性脫貧能力和農民脫貧致富為主要任務,以民眾認同度、參與度、滿意度為基本評判標準,以易地扶貧搬遷為基本手段,切實改善貧困民眾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貧困地區生存環境、生態環境,增加農民收入,努力實現搬遷民眾“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的目標任務,促進全縣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民眾自願。
注重處理好民眾自願搬遷與政府組織領導的關係,自始至終堅持民眾自願,加強思想動員工作,嚴禁強迫命令,堅決避免搬遷過程中違背農民意願強行搬遷。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嚴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積,同步配套建設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保障搬遷對象生產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攬,防止出現因建房致貧返貧。
3.統籌謀劃、突出重點。
根據各鄉(鎮)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布局安置區域,合理確定搬遷重點和規模,結合精準脫貧的有關要求,優先安排自然環境惡劣深度貧困的貧困民眾。
4.因地制宜、分類實施。
根據搬遷民眾收入水平、安置地經濟實力、資源承載能力和環境條件等情況制定安置方案,確定安置方式,宜集中則集中,宜分散則分散,宜農則農,宜工則工,不搞“一刀切”。結合實際合理確定搬遷對象,優先保障自然環境特別惡劣地區深度貧困民眾搬遷。
5.科學規劃,綜合開發。
對遷入地的基本農田、水利、交通、電力、通訊、教育、衛生、環保等基礎設施進行統一規劃、綜合開發、全面建設,徹底改善遷入地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6.合力攻堅,政策保障。
廣泛動員,舉全縣之力,合力攻堅,堅決打贏易地扶貧搬遷攻堅戰。在做好各單項工程建設外,要在民眾安置、土地調整、財產債務清理、稅務等方面統籌安排,制定優惠政策,減輕搬遷貧困民眾負擔,保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順利實施。
(三)主要目標。
到2019年,完成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766戶9644人易地扶貧搬遷,全面完成安置區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通過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實施,徹底改善貧困民眾的生產生活條件,並把易地扶貧搬遷與生態保護、農民增收致富的支柱產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的目標。同時,改善實施區域內的生態環境,促進社會經濟等各項社會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引導搬遷民眾儘快脫貧致富,實現同步奔小康的目標。
三、搬遷規模及安置方式
(一)搬遷條件及搬遷對象 。
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石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難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安排位於地震活躍帶及受土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搬遷對象主要包括四部分群體:一是居住地環境惡劣、生態脆弱或土地貧瘠,水資源匱乏,不具備基本生產條件,水、電、路以及教育、文化、衛生等配套設施匱乏且難以改善,即“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相對偏遠深山區;二是居住在地質災害頻發或威脅區,確有避險搬遷必要的;三是居住地屬重要生態修復保護區、水源和自然保護區,根據規劃必須搬遷的;四是居住在中型水庫庫區,缺乏生產生活資料的;五是無房戶或者住房是危房或者特殊情況需要修建、搬遷的。
(二)實施區域與搬遷規模。
實施區域及範圍:涉及全縣18個鄉(鎮)224個村,重點為61個省確定的精準扶貧貧困村。
搬遷規模:對納入全縣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766戶9644人實施搬遷。
(三)分年度搬遷規模。
2016年,搬遷安置569戶2078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017年,搬遷安置770戶2744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018年,搬遷安置806戶2827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019年,搬遷安置621戶1995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面完成各項建設任務,確保搬遷人口穩定脫貧。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根據資金籌措及建設任務完成情況,適時調整年度實施計畫。
(四)搬遷方式。
我縣搬遷方式中無整體遷出,均為部分遷出。
對分散居住在高山峽谷、地質災害頻發、地方病多發的貧困民眾,如大雪山鎮、武德鄉等地,搬遷對象類型複雜,難以實施整體遷出的,可採取部分遷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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