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卞蘭教

賦者,言事類之所附也。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虛其辭,受者必當其實,蘭此賦豈吾實哉?昔吾丘壽王一陳寶鼎,何武等徒以歌頌,猶受金帛之賜。蘭事雖不諒,義足嘉也。今賜牛一頭。(《魏志·卞後傳》注引《魏略》,又《藝文類聚》十六,又五十六,《御覽》五百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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