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何佟之等請修五禮詔

禮壞樂缺,故國異家殊,實宜以時修定,以為永準。但頃之修撰,以情取人,不以學進,其掌知者,以貴總一,不以稽古,所以歷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既經國所先,外可議其人,人定即便撰次。(《梁書·徐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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