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演替理論

該理論是Piclett等(1987)提出來的,他們以此理論為基礎,提出一個關於演替原因和機制的等級概念框架,稱之為原因等級系統(causal hierarchy)。該理論包含三個層次:
第一是演替的一般性原因,即裸地可利用性,物種對裸地利用能力的差異,物種對不同裸地的適應能力;
第二是將以上基本原因分解為不同的生態過程,比如裸地的可利用性取決於干擾的頻率和程度,種對裸地的利用能力取決於種的繁殖體生產力、傳播能力、萌發和生長能力等;
第三個層次是最詳細的機制水平,包括立地 — 種的因素和行為及其相互作用,這些相互作用是演替的本質。
這一理論比較詳細的分析了演替的原因,並考慮了大部分因素,它有利於分析演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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