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計畫停運的各類設施,若不能如期恢復其可用狀態,則超過預定計畫時間的停運部分記為第四類非計畫停運。計畫停運時間為調度最初批准的停運時間。處於備用狀態的設施,經調度批准進行檢修工作的停運,也應記為第四類非計畫停運。
——引自DL/T 837-2012《輸變電設施可靠性評價規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四類非計畫停運
- 外文名:unplanned outage 4
- 所屬學科:電力系統
對計畫停運的各類設施,若不能如期恢復其可用狀態,則超過預定計畫時間的停運部分記為第四類非計畫停運。計畫停運時間為調度最初批准的停運時間。處於備用狀態的設施,經調度批准進行檢修工作的停運,也應記為第四類非計畫停運。
——引自DL/T 837-2012《輸變電設施可靠性評價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