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東亞峰會2009年10月25日在泰國華欣舉行。東協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6國領導人討論了朝鮮半島去核化等問題上的立場,同意在經濟、教育、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加強合作,並在會後發表了主席聲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四屆東亞峰會發表主席聲明
- 外文名:Fourth East Asia Summit issued a presidential statement
- 時間:2009年10月25日
- 地點:泰國華欣
東亞峰會簡介,背景情況,聲明內容,
東亞峰會簡介
東亞峰會的概念最早是由馬來西亞前總理馬哈蒂爾於2000年提出的,而東協也早在1995年就決定在舉辦每年一次的首腦會議時,歡迎其它亞洲國家的首腦參加。1997年年底,東協與中日韓三國“10+3”合作機制正式啟動。2001年,參加“10+3”會議的東亞13國26位專家組成的“東亞展望小組”提出了建立“東亞共同體”的報告,為東亞地區合作提出了發展藍圖。2004年,在寮國首都萬象舉行的第八次“10+3”領導人會議決定,2005年在吉隆坡召開首屆東亞峰會。
在東協的推動下,首屆東亞峰會於2005年12月14日在吉隆坡舉行,東協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紐西蘭6國(即“10+6”)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與會。與會領導人提出了17項具體領域合作倡議,簽署了《東亞峰會吉隆坡宣言》。第二屆峰會於2007年1月在菲律賓宿務舉行,與會領導人簽署了《東亞能源安全宿務宣言》,提出了東亞地區能源合作的具體目標和措施。第三屆峰會於同年11月在新加坡舉行,與會領導人簽署了《氣候變化、能源和環境新加坡宣言》。2011年美國和俄羅斯加入東亞峰會,東亞峰會機制由此擴大至“10+8”。
東亞峰會作為東亞地區一個新的合作形式,致力於推動東亞一體化進程、實現東亞共同體目標。峰會為年度領導人會議機制,由當年的東協輪值主席國主辦,峰會議題由所有參與國共同審議。
東亞峰會目前有18個參與國,即東協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紐西蘭、美國和俄羅斯8國,因此峰會也被稱為“10+8”峰會。目前,峰會已初步形成經貿、能源、環境部長的定期會晤機制,但仍主要通過外長工作午餐會或非正式磋商以及高官特別磋商,就峰會後續行動以及未來發展方向交換意見。
背景情況
2009年10月25日,第四屆東亞峰會在泰國華欣舉行。東協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6國領導人討論了朝鮮半島去核化等問題上的立場,同意在經濟、教育、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加強合作,並在會後發表了主席聲明。
聲明內容
聲明說,與會領導人重申應通過外交途徑和相關各方合作,對朝鮮半島去核化問題採取和平和全面的解決方式,並表示充分支持儘早重啟六方會談,以促進該地區的長期和平與穩定。
與會領導人對在倫敦和匹茲堡舉行的二十國集團峰會邀請東協主席國參加表示感謝,並且希望東協主席國領導人和東協秘書長今後能繼續參加二十國集團峰會。聲明說,韓國作為2010年二十國集團峰會的主辦國在本次會議上聽取了其他各國領導人的觀點。與會領導人一致認為,各國財政部長應在適當的時候舉行會議,以便在二十國集團峰會之前協調各方立場。
與會領導人表示,將繼續為12月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取得成功做出積極貢獻,並一致同意要共同努力確保哥本哈根大會的成果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厘島路線圖”的原則和規定。
會議重申教育合作是東亞地區合作的重點領域之一,並對中國在未來5年內向東亞其他開發中國家提供2000個政府獎學金名額和200個公共管理碩士獎學金名額的計畫表示歡迎。
與會領導人對24日東協峰會關於促進東協連通的聲明表示支持,一致認為東協內部連通的增強將有益於東亞地區,並且希望進一步促進東協與6個對話夥伴國之間的連通。
在自然災害變得日益頻繁和嚴重的情況下,本次東亞峰會通過了東亞峰會災害管理華欣聲明。主席聲明說,與會領導人已要求本國相關官員和部門研究如何實施災害管理聲明中建議的措施,包括在現有東協框架和機制下建立一個地區性災害反應聯絡網路等。與會領導人已委派相關官員起草一項災害應對標準化操作程式。
第四屆東亞峰會是23日至25日在泰國海濱城市華欣舉行的第十五屆東協峰會以及東協與對話夥伴國系列峰會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