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簡介
1927年6月9日,
北伐軍攻下
南京後,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將原
國立東南大學等江蘇境內專科以上專科以上的9所
公立學校合併,組建為國立第四中山大學。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是當時中國四個中央級的中山大學之一,是當時中國院系最完整、規模最大的大學之一。(名片圖片資料來源)
歷史沿革
辦學歷史
教育行政制度改革
1927年,
國民政府定都
南京,
蔡元培接掌教育部,有鑒於北洋時代教育行政常遭外力干涉,故主張仿效法國大學院與大學區制,更改教育行政制度。6月,國民政府設
大學院為全國最高學術教育機構,任命蔡元培為院長。7月,公布《中華民國大學院組織法》,設大學委員會,決議全國學術與教育重大事宜。
在地方省區實行大學區制,廢除教育廳,以
國立大學為教育行政機關,大學校長由中央任命,具有省府委員資格,必須出席省府會議,並總理區內學術與教育行政事項。初期由
浙江、
江蘇二省先行試辨,1928年,
國民革命軍入主北平後,增設
北平大學區。
大學院與大學區制之創設,旨在以學界取代官僚體系;以專家學者支持國家教育行政;以大學教授支持地方教育。然因改制時間過於倉促,規劃與宣傳皆有不周全處,未獲各方共識,加上此制波及既有勢力者利益,因此,推行伊始,批評反對之聲未歇。1928年8月,
蔡元培見教育改革受阻,遂辭院長職。10月23日,國民政府改大學院為教育部。1929年6月,因經費與人事問題,引發中等學校聯合反對大學區制,政府決定停止大學區制。北平、浙江大學區在暑假內停止試辨,中央大學區則因規模較大,延至年底才完全結束。這場歷時二年多的教育改革至此完全失敗,一切又恢復到改革前的狀態。
組建
1927年3月中旬,
國民革命軍北伐至江蘇,由於戰事爆發、政局動盪,
國立東南大學被迫停課,師生四散,僅有一些職工看管學校,校務由文科主任盧晉侯(盧錫榮)維持。3月24日,國民革命軍攻克南京。4月2日,國民革命軍江右軍總指揮部政治部致函東大盧錫榮,令其對學校所有財產嚴加保管,等待接收人員接管。國民革命軍總司令
蔣介石後又委任盧錫榮為東大保管委員,“召集在校教職員,組織保管委員會,保管校產”。4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5月16日,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聘請
胡剛復、蔡無忌、
何紹平和劉藻彬4人為國立東南大學接收員,23日胡剛復等人正式履職。
1927年6月9日,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頒布“大學區制”,將原
國立東南大學、河海工程大學、江蘇法政大學、
江蘇醫科大學、上海商科大學以及南京工業專門學校、蘇州工業專門學校、上海商業專門學校、南京農業學校等
江蘇境內專科以上的9所公立學校合併,組建為國立第四中山大學(又因學區位於首都,故冠以“首都大學”稱號)。這是為紀念
孫中山先生而命名為“中山大學”的,同時因南京系北伐軍攻克的第四座歷史文化名城,故在其之前再冠以“第四”二字,稱第四中山大學(簡稱“第四中大”或“四中大”),以有別於廣州的中山大學(即第一中山大學)、武漢的第二中山大學、杭州的第三中山大學。第四中大隸屬於中央政府,校名之前得加“國立”二字。後經校務會議議決,即以6月9日為第四中山大學成立紀念日。而後台灣當局以“復校”名義成立的“‘國立’中央大學”亦沿用6月9日為校慶日。
接收合併
1927年6月9日,國民政府任命
江蘇省教育廳廳長
張乃燕為第四中大校長。張乃燕在被任命為四中大校長之前,於江蘇教育廳長任內就已著手籌備大學區的工作。他延聘了27位專家學者為籌備員,草擬大學區的組織大綱和各項章程。1927年7月9日,張乃燕交卸教育廳事務,宣誓就任第四中山大學校長之職。同時江蘇省教育廳裁撤,改為第四中山大學區“教育行政部”,不久又改稱“教育行政院”,並移至第四中大校園內辦公。
九校的接收工作情形簡述:
1、接收
國立東南大學。1927年5月23日
胡剛復、
蔡無忌等4人到校正式接收。7月19日胡剛復向中央教育行政委員會報告了接收情形,中央批覆:所有東大校舍、校具、圖書、儀器、印信、檔案等一切物品,均要移交四中大校長及籌備委員接管,並將保管期內經辦事宜,摘要錄送校長;有關賬目清查問題,由中央函請會計師辦理。學校積欠經費待賬目清查後再行核辦;國立東南大學原址作為四中大的校址暨大學本部所在地。
2、接收國立河海工程大學。該校前身是1915年由時任農商總長兼全國水利局總裁的
張謇創辦的河海工程專門學校。1924年河海工專與國立東南大學工科合併建成國立河海工程大學。這是中國第一所培養現代
水利工程技術人才的高等學府。1927年5月3日,江蘇教育廳函聘劉夢錫、沈百先為河海工程大學保管員,6月7日他們將該校各項清冊交由四中大工學院接收。後因劉、沈辭職,教育廳改派督學周宣德為臨時校務維持員。圖書、儀器、物品等由工學院負責接收。
3、接收
江蘇醫科大學。該校前身是1915年7月被政府正式認可的公立江蘇醫學專門學校,1925年改稱江蘇醫科大學,校址在上海。1927年4月間該校校長離職,校務由校友會維持。後由江蘇教育廳派督學汪懋祖前往調查,因見校友會有難以維持之勢,遂於7月18日函請
顏福慶、牛惠霖、
樂文照、高鏡郎前往接收。即以醫科大學改組為四中大醫學院。同時,國民政府指定江蘇法政大學校址為四中大醫學院院址。
4、接收上海商科大學。該校即國立東南大學分設上海商科大學。1927年6月27日,江蘇教育廳函聘楊端六辦理該校接收事宜,並致函前國立東南大學,將商科大學校具逐一交點,改建為四中大商學院,並以該校舊址(
上海法界霞飛路)作為四中大商學院院址。
5、接收江蘇法政大學。該校前身是1914年2月被政府正式認可的江蘇公立法政專門學校,1923年12月改稱江蘇法政大學,校址位於
吳淞。1927年6月30日,江蘇教育廳函聘劉季洪、周宣德接收該大學,並派林昌傳、章益修負責保管。所有圖書資料,均移交四中大社會科學院。
6、接收上海商業專門學校。1927年3月23日該校校長離職後,校務即由馬憲成等人維持。6月17日江蘇教育廳派督學王克仁前往接收,又於7月6日添派歐元懷、朱定鈞會同辦理接收事宜。
7、接收南京工業專門學校。該校前身是兩江總督魏光燾於1904年就江南格致書院改設的江南實業學堂。1927年6月23日,江蘇教育廳函聘楊孝述會同督學周宣德接收該校,7月2日又加聘盧恩緒一同辦理。該校師資、設備等均併入四中大工學院。
8、接收南京農業學校。該校即江蘇省立第一農業學校,前身為江南實業學堂。1927年7月29日,常宗會、張天才前往接收該校,合併於四中大農學院。並以該校舊址作為四中大農學院院址。
9、接收蘇州工業專門學校。該校系江蘇公立學校,1925年5月剛剛獲準備案。1927年10月,四中大令該校校長將全部校產正式移交工學院接收保管。10月16日,工學院院長周仁到
蘇州進行接收。
至此,國立東南大學和江蘇省境內各立門戶的公立單科大學、專科學校便合併改組成為一所綜合性的國立第四中山大學。
開學
四中大成立之後,隨即開始招生。招生工作以甄別9校學生為中心內容。學校規定裁併改組各校的辦法是:東南大學、上海商大、河海工大、江蘇法大、南京工專、蘇州工專和上海商專7校的學生經審查合格者,一律入學試讀一學期,再行甄別,合格者即為四中大的學生。
對江蘇醫大、南京農校學生則按下列原則辦理:(1)照原校規定課程,一年內可修完者,準其修習未了課程,以原校名義給予畢業證書;不願畢業者,可以學習四中大所規定的課程,聽候改編。(2)醫科大學原有本科學生歸併同濟大學,預科學生併入四中大。至於東大特別生及其他附讀生,則補行入學考試,及格者與合併各校舊生享受同等待遇。而預科(四中大學生分本科生和預科生兩類)入學資格以新制中學畢業生為標準,但舊制中學畢業生也可參加預科招生考試。
1927年8月8日,四中大開始審查裁併各校及格生和招考預科生。8月19日學校規定了對國立東南大學等校舊生入學資格審查方法:(1)由於戰爭原因,有的學校停課長達數月之久,缺課太多,故該學年暫以原來班次編列,待功課補足後再行升班;(2)分院審查,以平均60分為收錄及格標準,平均為60分而主要功課不及格者,應補讀或轉學他種科目;(3)舊預科生以平均60分為收錄及格標準,如有不及60分的功課,要和新預科生同班補習;(4)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的學生,不能錄取。
考慮原來各校特別生及附讀生較多,四中大決定補行一次特別入學考試。同時考慮國內各大學也有不少學生要求轉入四中大,學校又決定補行特別轉學考試,與特別入學考試一併舉行。考試科目有
三民主義、
國文、
英文、
算學(代數和平面幾何)、
常識(公民史地、理化、博物)和
口試。並就各生原來學習的科目中酌行筆試或口試,即“選試”。
1927年9月1日學校如期開學,但由於戰事,交通中斷,該月沒能上課。10月7日補行了隆重的
開學典禮。這時全校共有教師290人,職員150人,學生1421人,開課367門。1927年雖是四中大建校第一年,但由於它是由國立東南大學等9所完整大學組合而成的,故仍有學生畢業離校。經過統一考核,共有170名學生畢業。
易名
1927年11月間,
教育界人士有了更改第四中山大學校名之議。更名的最直接原因就是:中山大學不止一處,次第名之,不易辨記,當時正在試行“大學區制”,建設更多的中山大學亦在醞釀之中;但已出現致甲中山大學的函件卻誤投乙中山大學的情況,若全國增至二三十所中山大學,其混亂情形不難想像;保留
廣州的中山大學,已可表達對總理(孫中山)的紀念之意;各省的大學,宜以省為名。
1928年2月29日,大學院(由教育部更名而來)大學委員會通過了更改校名的辦法,並發布了165號訓令,要求第四中山大學依令更名“
江蘇大學”。
但此令一出即招到了四中大廣大師生的反對,他們認為這樣的更名“既不足以冠全國中心之學府,又不足以樹首都高教之規模”。師生成立代表團懇請大學院收回成命,改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校名為“國立南京大學”,因為這樣有許多好處:第一,具有國際性。東西文明各國都有一所京都大學,如英國的倫敦大學、法國的巴黎大學、德國的柏林大學、日本的東京大學等,都是學術粲然有數十或數百年歷史的著名學府。而“吾國金陵文物,冠冕南朝;明代國學生徒,數以萬計”,如欲恢復舊觀,重振雄風,與東西各國首都大學並駕齊驅,最具有國際性的校名便是“南京大學”。第二,具有
永久性。政治變化,興榮無常,要想使校名一成不變,而與世界各國古老大學相媲美,最具永久性的就是“南京大學”。第三,具有
權威性。《大學區條例》由國民政府議決頒布,按照該條例,改稱南京大學,更是毋庸置疑。即使為全省教育行政便利起見,也應以一省之名名大學區,而以所在地之名名大學。況且時值軍政時期,中央威信首應樹立,若一定要改名江蘇大學,“將置國民政府威信於何地?”第四,具有全局性。改稱“南京大學”,可與北京大學遙遙並峙,南北二校便是中國大學的象徵。可惜這一建議當時未被採納。
國民政府執意改稱江蘇大學,更名未能成功。
1928年2月23日,四中大依令更改校名為“
國立江蘇大學”。4月5日只稱“
江蘇大學”。1928年5月16日,國民政府行政院作出了“江蘇大學改稱國立中央大學”的決議。校名風波始告平息。
系科設定
院 名 | 系 、 科 |
自然科學院 | 算學系、物理學系(附天文)、化學系 |
地學系(附礦物、氣象)、生物學系、人類學系、心理學系 |
社會科學院 | 史地學系、社會學系、經濟學系、政治學系、法律學系 |
文學院 | 中國文學系、外國文學系、語言學系 |
哲學院 | 哲學系 |
教育學院 | 教育學系、體育專修科、師資科、藝術專修科 |
工學院 | 土木工程科、電機工程科、機械工程科、建築工程科、化學工程科 |
農學院 | 農作物門、園藝門、畜牧門、蠶桑門、農產製造門 |
森林組、昆蟲組、農藝化學組、植物病理組、農業工程組 |
商學院 | 銀行科、會計科、工商管理科、國際貿易科 |
醫學院 | 基本醫學科、臨床醫學科附設護病專修科 |
管理體制
四中大不再設校董會,而是採用校務會議制,即以校務會議作為具有決策權力的領導機構,並成立各種委員會以對各項事業進行指導和協調。
校務會議
由
校長、
秘書長、高等教育部(處)長、各院長、
圖書館長等當然成員與
教授代表組成。教授代表必須是學校的專任教授或專任講師,於每學年開學後二周內投票選舉產生,任期一年,連選可以連任,選舉辦法有兩種,一是由各學院推選,選舉名額為每學院1人,但如果專任教授和專任講師的總數超過15人,可以增選1人,超過25人可增選2人,以此類推;二是由“教授會”推選,教授會由全體講師以上的教師組成,可以不分院系地選出10人。各學院選出的代表,若在“教授會”再次當選,則由其所在學院另行推選代表。這就使得校務會議的組成人員,約有2/3是經民主選舉而產生的,因而使校務會議的決策具有很強的民主性和廣泛的民眾基礎。
校務會實際上是全校的最高權力機構,學校一切重要事務均由它決定。校務會主要行使如下職權:制定教育方針;負責全校風紀;決定系科的增設與變更;與各學院相關的課程事項;考查學生成績;提出並覆核各學院預算;以及關於各學院的共同事宜。校務會每兩周開會一次。
常設委員會
校務會議下轄9個“常設委員會”,分別主管校內各項事務。各委員會委員由校務會在全體教職員中選出。這9個委員會是:(1)群育委員會;(2)政治訓育委員會;(3)招生委員會;(4)出版委員會;(5)衛生委員會;(6)體育委員會;(7)稽核委員會;(8)圖書委員會;(9)校景委員會。學校選出的出席大學區評議會的教授代表為
孟憲承、
蕭純錦、
張天才和
竺可楨。此外,遇有調查、審核、規劃、起草及執行等事項,校務會還可以設立各種“臨時委員會”。
校長(張乃燕)
1927年6月9日,國民政府任命中央教育行政委員會委員、江蘇省教育廳廳長
張乃燕為四中大校長。
張乃燕(1894~1958),字君謀,浙江吳興人,
張靜江之侄,時僅33歲。他於1913年赴歐留學,先後在英國伯明罕大學、倫敦皇家理工大學和
瑞士日內瓦大學攻讀化學,獲得日內瓦大學理學博士學位。後赴美、日考察教育,1919年返國。先後任北京大學、浙江大學教授。著有《有機染料科學》、《藥用有機砒化合物》和《歐戰中之軍用化學》3書。1923年當選浙江省教育會會長。1924年任
孫中山大元帥大本營參議。1925年任
上海光華大學科學史教授。1926年任
廣東大學(後稱中山大學)工科學長,同時被國民政府特派為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委員。1927年,任江蘇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長。他在史學方面亦頗有研究,著有《世界大戰全史》,包括《希臘史》、《羅馬史》等。
國立中山大學
1、國立第一中山大學(今
中山大學等),1928年3月復名“國立中山大學”,1949年更名“中山大學”,院系調整時中山大學保留文、理學院,工、農、醫、師範學院各自獨立,由中大分離出去參與組建
華南工學院、
華南農學院等,法學院併入中南財經學院,
嶺南大學併入中山大學,校址遷往
嶺南大學校址,組成了新的中山大學。
2、國立第二中山大學(今
武漢大學等),1927年12月解散,1928年7月組建“國立武漢大學”,1949年8月更名武漢大學,院系調整時保留文理科目的中文、歷史、政治、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共7個系,其餘院系參與組建
華中工學院、中南財經學院等。
當時除四所國立中山大學外,另有10餘所以中山大學命名的學校,分布在
江西、上海、安徽、河南、西安、蘭州等全國各地。也正因如此命名方式,導致校名使用上的混亂,故這些學校都和國立第四中山大學一樣,後相繼修改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