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上海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國際博覽會

本屆展會的展品將在上海展覽中心序館(特裝)、中央大廳(特裝)、東、西平台(特裝、標準展位)、東一館一、二層(特裝、標準展位)、西一館二層(特裝、標準展位)等展區展出。

基本介紹

展會介紹,展覽範圍,展位規格,技術交流,參展手續辦理程式,服務項目,

展會介紹

開展時間:2010-5-13
結束時間:2010-5-15
展會地點:上海展覽中心
主辦單位
上海安全防範報警協會
支持單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上海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警察協會
上海市公安局技術防範辦公室
上海市消防局
公安部安全防範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上海市經濟團體聯合會
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
上海市房地產行業協會
協辦單位
上海隨機廣告有限公司

展覽範圍

1、視頻安防監控系統;
2、周界安全防範報警系統;
3、樓宇對講、出入口控制及門禁系統;
4、住宅小區及居民住戶安全防範報警系統;
5、反恐防爆安全檢查系統及安全報警器材;
6、“平安世博”、“平安城市”安防系統建設方案及相關技術;
7、城市區域聯網報警、移動目標聯網報警系統建設與運營服務管理系統;
8、消防、道路交通管理、防偽技術及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等設備與器材;
9、腳踏車、助動車、機車等防盜鎖及保險箱(櫃);
10、其他安全防範產品和系統。

展位規格

(一)展位
1、特裝展位。展位僅提供光地,不提供任何展具。可由參展廠商自行搭建展台,但展台不得超過規定展位面積和限制高度。另外,搭建管理費、特裝電源費、布展證另行收費。
2、標準展位。每個展位配有三面展板、全鋪地毯、一張問詢桌、兩把摺椅、
二盞射燈、一隻500W電源插座、一塊公司名稱楣板。如有特殊要求需另行收費,詳細內容請參見《第十屆上海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國際博覽會參展手冊》第三部分《展會現場租賃價目表》。
(二)特裝展位限高
1、序館、中央大廳限高5米;
2、東、西平台限高4米;
3、東一館一、二層、西一館二層限高4米。
(三)標準展位楣板
楣板總高度為22厘米,字型為黑體,中文文字大小為12*12厘米,藍底白字。將根據貴公司填寫的《標準展位楣板內容回執》(附屬檔案1)內容製作展位楣板。

技術交流

技術交流講座自5月13日下午至15日上午,總計4個半天。每半天每間會議室安排1場講座。
需預定技術交流講座的參展廠商及需租用麥克風、幕布、多媒體投影機等設施(需另行計費)的參展廠商,請於2010年4月15日前與組委會辦公室聯繫。

參展手續辦理程式

1、凡需參展的單位可致電上海安全防範報警協會或登入本網站“展會板塊”首頁,在“第十屆上海安防展展館導航”專欄查看展點陣圖並選擇展位。確定展位後,請填寫《參展回執表》(可在“展會板塊”首頁下載《參展回執表》)並加蓋公章後傳真至組委會辦公室。
2、參展廠商收到加蓋主辦單位公章的參展契約後,請於10個工作日內支付30%的展位費為展位定金,剩餘70%的展位費應於2010年3月31日前付清。 3、有關參展廠商報到、布展等事宜,組委會辦公室將及時以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服務項目

(一)展會服務
1、
(1)工作證。供現場工作人員使用。每位工作人員發放1張工作證。
(2)參展證。供參展廠商進館使用。每個標準展位發放3張參展證。
(3)布展證。供搭建人員進入展館進行布展、撤展使用。布展證由上海展覽中心制發,每張20元。
(4)停車證。
布展臨時停車。在布展期間(5月11-12日),凡參展廠商有麵包車進出上海展覽中心的應辦理《臨時停車證》。請在5月1日前到組委會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
展會停車證。上海展覽中心機動車停車費為20元/次。為節省參展廠商停車開支,並方便車輛進出上海展覽中心,經組委會辦公室與上展中心協商,在5月13 -15日展會期間,參展廠商車輛憑《停車證》進出上海展覽中心。每張《停車證》為60元,由組委會辦公室代發。
2、標準展位搭建。
3、特裝展位搭建延時服務。5月11日特裝展位搭建結束時間,從17時延時至20時,延時服務所需經費由組委會辦公室支付。20時後仍需加班的,延時服務所需費用自理。
需要延時服務的特裝展位搭建單位,請認真填寫《參展廠商加班搭建展位申請書》(附屬檔案2),並在5月11日15時前報送組委會辦公室。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報送《參展廠商加班搭建展位申請書》的,該展位將在17時停止供電。
4、午餐。組委會向參展廠商免費提供午餐。1-2個標準展位每天2張《午餐券》,4-7個標準展位每天3張《午餐券》,8個標準展位以上的每天4張《午餐券》。
5、免費贈送《第十屆上海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國際博覽會會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