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自2003年以來,已成功舉辦了11屆,吸引了30多個國家和地區參與,連續多年被媒體評為“全國十大武術事件”之一。本屆大賽由浙江省體育局、浙江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小康》雜誌社主辦,由浙江省武術協會、杭州小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執行承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第十二屆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
- 舉辦時間:2017年7月7-9日
- 舉辦地點:中國·杭州
- 主辦機構:浙江省體育局、浙江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小康》雜誌社
邀請函,規程,一、主辦單位:,二、承辦單位:,三、合作單位:,四、比賽時間與地點:,五、參加單位,六、競賽項目:,七、參加辦法:,八、競賽辦法:,九、錄取名次與獎勵:,十、相關費用:,十一、報名、報到:,
邀請函
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自2003年以來,已成功舉辦了11屆,吸引了30多個國家和地區參與,連續多年被媒體評為“全國十大武術事件”之一。本屆大賽由浙江省體育局、浙江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主機板,由浙江省武術協會、杭州小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執行承辦。
第十二屆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定於2017年7月7日至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隆重舉行,大賽將由浙江日報、影視娛樂頻道、錢江都市頻道、浙江國際頻道、中國藍TV、中國小康網分別通過電視以及網路多渠道媒體實時展現各運動員的精彩表現,多方位全面直播本次精彩賽事,是一次精彩絕倫的國際武壇盛典。
本屆大賽會聚天下武林豪傑,在浙江杭州展示中華武術各大拳種、各大流派的拳術、器械的單練、對練、集體等項目以及綜藝表演項目。
本屆大賽將設立個人全能大獎、總團體大獎、發展武術運動貢獻獎三類大獎,並給予豐厚獎金鼓勵。
我們誠摯邀請您前來參加比賽,在美麗的杭州比武論劍、觀光旅遊、休閒度假,感受浙江的迷人風采,沐浴濃郁的東方文化,度過一段美好的時光。
如蒙俯允,不勝感幸,隨函附比賽規程呈閱,相關內容可查閱浙江省武術協會官方網站
規程
一、主辦單位:
浙江省體育局
浙江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小康》雜誌社
二、承辦單位:
浙江省武術協會
杭州小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三、合作單位:
浙江日報
浙江影視娛樂頻道
浙江錢江都市頻道
浙江國際頻道
浙江省黃龍體育中心
......
四、比賽時間與地點:
比賽時間:2017年7月7-9日(7日報到,8-9日比賽)
比賽地點:中國·浙江杭州 黃龍體育中心
五、參加單位
各國家、港澳台地區和國內各地體育局、武術組織、行業體協,各大專院校、中專、中學、國小、幼稚園,各武術館校、體校、俱樂部、青少年活動中心、老年體協,各企事業、機關團體,各社區、街道、村鎮和部隊均可組隊參賽。
六、競賽項目:
武術各類《中國武術段位制系列教程》技術及各拳種、各類器械的競技(規定和自選)、傳統單練、雙人、對練、集體項目;武術功法類;健身氣功類;跆拳道(品勢、競技);對抗搏擊、技法對拆項目展示類和團體綜藝項目等(詳見附屬檔案1:報名項目分類編號表)
七、參加辦法:
(一)每個參賽隊可報領隊、教練若干,運動員須5人(含)以上,男女不限。境內不接受個人報名(國外、港澳台地區除外)。
(二)參賽運動員達20人(含)以上的團隊,可報隨隊裁判1人。隨隊裁判年齡在55歲以內,隨隊裁判需國家武術二級(含)以上或浙江省傳統武術二級(含)以上,能操作電腦。確有裁判和組織能力的社團骨幹,身體健康,年齡可放寬至60周歲。隨隊裁判須取得浙江省傳統武術裁判員培訓班合格證書並經組委會確認後,方可作為大會正式聘用裁判,須交納600元會務費,其差旅費自理(隨隊裁判員不能兼報領隊、教練和運動員),吃住由組委會統一安排。
取得浙江省傳統武術裁判員培訓班合格證書者可申請本次比賽志願者裁判,經浙江省武術協會審核確認的志願者,接到確認通知書後(簡訊或紙質通知書),自交500元會務費匯入組委會賬號,往返路費自理,不足部份由大會補貼。(志願者裁判不能兼報領隊、教練和運動員)
(四)運動員報項規定:
1.每位選手參賽項目數量不限。
2.對練項目不允許報陪練人員
(五)對抗搏擊、技法對拆等項目的比賽形式、組別確定:採用本隊人員自行配對展示本項目的攻防技能。裁判員視每組選手臨場攻防技術的默切配合,來判斷選手掌握攻防技能是否全面,動作是否靈活逼真。既展示了本項目的技擊技巧,又點到為止不傷對手。配對原則上由同重量級別的人員組成,如出現有不同年齡組別的組對,包括套路對練項目,則以高年齡選手的組別計入成績。對抗搏擊類和技法對拆類項目跟武術對練項目一樣,以評分形式進行,滿分為10分。
(六)集體項目須6人(含)以上。
(七)團體綜藝表演項目須16人(含)以上。
(八)個人全能:凡個人報拳術、器械合計3項單練者,則可計算個人全能成績(不包括對練和集體項目)。
(九)總團體:凡代表隊中個人全能人數達10人(含)以上,則可計算總團體成績。
(十)運動員年齡、健康狀況均由各代表隊自行審核,以報名單上蓋章或負責人簽字後,作為確認依據。如因年齡不實,一經查實則取消該運動員競賽資格。競賽期間因健康情況而引發的傷病等,均由各單位和個人自行負責,經費自理。
(十一)參賽運動員必須辦理好賽會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未辦理者不能參賽。凡委託大會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必須在報名表上註明委託保險;凡自行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者,報名時須同時提供《意外傷害保險單》複印件,其它醫療保險等均屬無效。凡已由學校集體做了意外保險的學生,必須由保險公司出具保險期內的集體名單保險原件複印件。
(十二)參賽人員均須簽署《責任聲明書》(附屬檔案2)。《責任聲明書》每隊1份,並在報名時上交,凡未簽署的選手不能參賽(18歲以下人員還應由監護人簽名)。
(十三)60周歲(含)以上選手須持醫院(衛生院、醫療站)出具的健康證明方能參加比賽。
八、競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為個人單項賽、集體項目賽、團體綜藝表演大獎賽、個人全能大獎賽、總團體大獎賽。
(二)個人全能、總團體設獎金。
(三)競賽規則採用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2012年審定的《傳統武術競賽規則》、《中國武術段位制武術套路評分辦法與標準》和本規程的有關補充規定。
(四)單練項目、雙人項目、對練項目、集體項目競賽年齡分組:
1.兒童乙組(A組):
A1組:6歲以下(20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A2組:6~7歲(2010年至2011年間出生)
A3組:8~9歲(2008年至2009年間出生)
2.兒童甲組(B組):
B1組:10歲(2007年間出生)
B2組:11歲(2006年間出生)
3.少年乙組(C組):
C1組:12歲(2005年間出生)
C2組:13歲(2004年間出生)
4.少年甲組(D組):
D1組:14~15歲(2002年至2003年間出生)
D2組:16~17歲(2000年至2001年間出生)
5.青年組(E組):
E1組:18~24歲(1993年至1999年間出生)
E2組:25~29歲(1988年至1992年間出生)
E3組:30~34歲(1983年至1987年間出生)
E4組:35~39歲(1978年至1982年間出生)
6.中年組(F組):
F1組:40~44歲(1973年至1977年間出生)
F2組:45~49歲(1968年至1972年間出生)
7.中老年組(G組):
G1組:50~54歲(1963年至1967年間出生)
G2組:55~59歲(1958年至1962年間出生)
8.老年組(H組):
H1組:60~64歲(1953年至1957年間出生)
H2組:65~69歲(1948年至1952年間出生)
H3組:70~74歲(1943年至1947年間出生)
H4組:75~79歲(1938年至1942年間出生)
H5組:80周歲(含)以上(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個人全能項目競賽年齡分組:
1.兒童乙組(A組):10周歲以下(200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兒童甲組(B組):10~11周歲(2006年至2007年間出生)
3.少年乙組(C組):12~13周歲(2004年至2005年間出生)
4.少年甲組(D組):14~17周歲(2000年至2003年間出生)
5.青年組(E組):18~39周歲(1978年至1999年間出生)
6.中年組(F組):40~49周歲(1968年至1977年間出生)
7.中老年組(G組):50~59周歲(1958年至1967年間出生)
8.老年組(H組):60周歲以上(19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單練項目、雙人項目、對練項目、集體項目競賽名次按劃分的區域錄取,區域劃分為:
1.各國及港澳台地區
2.中國大陸
(七)各項比賽時間的規定:
1.太極拳單練、雙人套路完成套路的時間不得超過4分鐘;太極器械單練套路不得超過3分鐘。凡原套路內容較多、較長,可將套路進行刪減,刪減原則如下:
(1)凡42式、陳式、楊式、吳式、孫式、武式太極拳競賽套路、24式簡化太極拳和32式、42式太極拳劍競賽套路必須從起勢開始,練至限定時間前1分鐘時聽裁判長哨音,即可準備收勢。未練完的部分可刪除。
(2)傳統太極拳在不影響本套路技術風格、特點的原則下,可自行作調整與組合。
(3)因套路動作刪減和調整後,允許運動員可在任何方向、任何位置收勢,不扣分。
(4)《中國武術段位制系列教程》單練須練整套,不受時間限制。
2.木蘭新拳系列套路完成時間參照太極拳執行。
3.其它拳種的傳統、自選單練項目、對練項目完成套路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太極拳對練項目完成套路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
4.健身氣功類項目(包括個人單項、集體項目)不得超過4分鐘。凡原套路內容較多、較長,可將套路進行刪減。
5.技法對拆類、對抗搏擊類只展示1局,每局90秒。
6.集體項目完成的時間不得超過4分鐘;全國中小學生系列《武術健身操》完成時間與廣播操音樂時間同步(使用規定的武術健身操音樂,自備音樂)。
7.團體綜藝表演項目的時間不得超過6分鐘。
8.完成套路時間超出規定,按《傳統武術競賽規則》規定扣分;所有項目均無時間下限的要求。
(八)集體項目、團體綜藝表演項目內容、人數要求和年齡組別的確認。
1.凡集體項目採用競賽規定的套路,因競賽時間的限制,表演者可對套路動作進行刪減和組合;因隊形變化需要,也允許補入銜接動作,但須確保原套路動作元素不少於90%。
2.凡選擇“武術排舞”、“武術健身操”、“武術健身功法”等健身類集體項目,須含80%以上的武術動作元素。
3.團體綜藝表演項目內容、形式不予限制,可將武術動作與其它藝術元素結合,創編具有思想、情景、動作、音樂、服裝融為一體的武術藝術表演項目;體現代表隊的整齊度、視覺效果和團隊精神。
4.所有集體項目均要求有隊形圖案的變化,音樂與內容、節奏的統一。
5.集體項目、團體綜藝表演項目上場人數不得少於規程規定的人數。每少一人,扣0.5分。
6.集體項目選手可跨年齡組參賽,以所報運動員的平均年齡確認年齡組別(不分性別)。
7.團體綜藝表演項目不分性別和年齡組別。
(九)配樂
1.集體項目、團體綜藝表演項目必須伴奏無伴唱的純音樂,如不合要求,扣0.1分。
2.單練、對練(對抗)項目一律不準配樂。
3.比賽音樂一律使用隨身碟錄製(單獨一首曲目),樂曲必須按序錄製,比賽時各隊必須派1人到播放音樂處負責指揮播放。
(十)參賽運動員服裝、器械自備。須穿符合運動特色、民族特色、時代特色和項目特色的武術服裝、武術鞋比賽;不允許赤背、或穿戴宗教、戲曲化色彩的服飾上場,如比賽服裝不符合要求,扣0.1分。
(十一)個人全能、總團體計分辦法與同分處理。
1.個人全能計分辦法:
(1)全能成績計算方法:個人以3個單練項目(必須包含拳術和器械)成績之和計算,得分最高者為冠軍,次為亞軍,余類推。
(2)全能成績如遇同分時,則以計算全能成績的3個項目中獲第一名多者列前;再同時,以獲第二名較多者列前,余類推。如仍相等,則以參賽項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再同時,以獲次高得分高者列前;余類推。如仍相等,則以拳術單練項目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則以參賽全部項目中(包括3項以外的單項參賽項目)獲第1名多者列前; 再同時,以獲第2名較多者列前,余類推。如仍相等,則以參賽項目數(含全部參賽項目)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則以選手本人抽籤決定名次。
2.總團體成績計分辦法:
(1)總團體成績計算方法:以代表隊中10位最高個人全能成績之和計算。得分最高者,為總團體冠軍,次者為總團體亞軍,余類推。
(2)總團體成績如遇同分時,則取計算團體分的10人中單項獲第一名項目數量多者為冠軍;再同時,以獲第二名多者為準,余類推。再同時,則以各代表隊派代表抽籤決定。
(十三)比賽設“發展武術運動貢獻獎”、“武術標準化,從娃娃抓起”貢獻獎、“傳承中華武術,弘揚民族精神”貢獻獎、武壇神童獎、武壇耆英獎、最佳運動隊、最佳領隊、最佳教練員、最佳運動員、最佳裁判員等獎項。
九、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單練項目按區域、按年齡小組、按性別、按項目類編號,分別錄取前8名(A組、B組、C組、D組除外)。如項目編號中相同套路達3項(含)以上,則可單獨立項錄取名次;不足3項時,則在同一項目編號內不同套路合併錄取名次;國外、港澳台地區和境內H組運動員按同一項目編號中不同套路名稱分別錄取前8名;第1至3名分別頒發金、銀、銅獎章和名次證書,第4至8名頒發名次證書。
(二)對練項目、雙人項目、對抗類項目等按區域、按年齡小組、按男、女或男女混編三類、按項目編號分別錄取前6名(A組、B組、C組、D組除外)。第1至3名分別頒發金、銀、銅獎章和名次證書,第4至6名頒發名次證書。
(三)集體項目按區域、按年齡小組、按項目分類編號分別錄取前6名(不分性別)。第1至3名分別頒發集體獎盃、個人獎章和證書,第4至6名頒發證書。
(四)A組、B組、C組、D組少年兒童選手各單練、對練項目、雙人項目、對抗類項目等名次錄取,分區域,按年齡小組、按性別、按項目類編號參賽人數的前30%為一等獎、40%為二等獎、30%為三等獎。分別頒發金、銀、銅獎章和獲獎證書。A組、B組、C組、D組少年兒童選手的集體項目(不分性別)分區域,按年齡小組、按項目類編號參賽隊數的前30%為一等獎、40%為二等獎、30%為三等獎。分別頒發集體獎盃、個人金、銀、銅獎章和證書。
(五)團體綜藝表演大獎賽以所有團體綜藝表演項目的得分高低錄取前6名(不分區域、不分性別、不分年齡組別、不分項目類編號),前3名分別頒發團體綜藝表演金杯獎、銀杯獎和銅杯獎,同時頒發團體獲獎證書。其他的頒發獲獎證書。
(六)個人全能大獎。
1.個人全能大獎:個人全能不分區域,分別錄取8個年齡大組男、女的前6名。第1至3名頒發獎金、獎盃、獎章和獲獎證書,第4至6名頒發獎盃和獲獎證書。
2.個人全能大獎獎金:冠軍獲人民幣1000元,亞軍獲人民幣800元,季軍獲人民幣500元。
(七)總團體大獎:
1.總團體大獎:總團體不分區域、不分性別、不分年齡組別,錄取前6名。第1至3名頒發獎金、獎盃、個人獎章和獲獎證書,第4至6名頒發獎金、獎盃和獲獎證書。
2.總團體獎金:冠軍獲人民幣5000元,亞軍獲人民幣3000元,季軍獲人民幣1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獲人民幣800元。
(八)對宣傳、組織參賽有特殊貢獻的組織或個人授予“發展武術運動貢獻獎”。頒發獎金、獎盃和證書。凡組織達120、80、50、30人以上參賽選手的組織或個人,分別可獲一、二、三、四等獎金,一等獎獎金3000元人民幣,二等獎獎金2000元人民幣,三等獎獎金1000元人民幣,四等獎獎金500。
(九)凡代表隊選手達15名(含)以上,並以幼稚園“園名”,國小以“校名”報名參賽,或由A組、B組、C組、D組運動員達20人(含)以上組成的代表隊,將頒發“發展武術,從娃娃抓起”貢獻獎獎牌。
(十)凡代表隊選手達25名(含)以上,並以“院校名”、“館、校、俱樂部名”、“街道名、社區名”、“鄉鎮名、村委名”、“機關、企業名”、“段位考試點名”組隊報名參賽的單位,將頒發“傳承中華武術,弘揚民族精神”貢獻獎獎牌。
(十一)在比賽中獲得金牌的年齡最小和最大的男女參賽選手,將授予武壇神童獎和武壇耆英獎,並頒發獎牌。
(十二)凡在比賽中能遵守賽場紀律,比賽作風端正,尊重對方,尊重裁判,尊重觀眾,認真對待每一場比賽,奮力進取,頑強拼搏,賽出水平,賽出風格,勝不驕,敗不餒,成績卓越的參賽代表隊、領隊、教練員,運動員由各代表隊提名,經競賽監督委員會和專家組確認授予最佳運動隊、最佳領隊、最佳教練員和最佳運動員稱號,並頒發榮譽證書(評選辦法及推薦表見附屬檔案3)。
(十三)對在執行裁判工作時做到嚴肅、認真、公正、準確,有責任心的裁判員,由裁判組和代表隊推薦,經競賽監督委員會和專家組確認,授予最佳裁判員稱號,並頒發榮譽證書。
(十四)凡報名參加大賽的代表隊人員,均發給大賽紀念品。
十、相關費用:
(一)報名費:所有代表隊報名人員(含領隊、教練、隨隊人員)均須繳納報名費,每位人民幣200元。憑2013年及以後年份註冊有效的中國武術協會個人會員可享受優惠,每位人民幣100元(憑有效註冊的會員證複印件方可享受優惠;2012年12月31日以前註冊的會員證須續註冊)。凡200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選手,也可享受優惠,報名費每位100元。
凡報名運動員人數達10人(含)以上的團隊,可免任何1人的報名費;運動員達20人(含)以上,可免2人報名費;以此類推。
(二)參賽項目費:
1.單練、雙人練、對練(對抗)項目:每位每項人民幣100元。
2.集體項目(含團體綜藝表演項目):每位每項人民幣50元。
(三)委託保險費:委託大會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選手,每位人民幣20元(請在報名表“委託保險”欄內打“√”)。
(四)隨隊裁判員會務費:符合規定可報隨隊裁判1人的代表隊,經審核確定的裁判員,每位自交部分會務費人民幣600元(食宿均由大會統一安排),路費自理,其它不足部分全部由大會補貼。
十一、報名、報到:
- 本次比賽報名一律在浙江省武術協會網站上“2017年第十二屆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報名管理系統”中進行網路註冊報名,不接受紙質或電子郵件或傳真報名。
- 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及人數:報名時間截止2017年6月10日24時,本次比賽預計報名人數較多,但由於場地及安保條件限制,參賽人數限定為4000人,滿4000人後報名系統將提前自動關閉。
(三)報名日期截止日後2天內將①代表隊報名費用統計表(報名系統直接列印並核對,加蓋印章或簽名)、②運動員身份證明複印件(身份證、戶口本、護照、中國武術協會會員證任選其中之一則可,提供有效的中國武術協會會員證者,還可享受報名費的優惠價)、③《責任聲明書》(附屬檔案2)、④報名費、參賽項目費和委託保險費的匯款單據複印件(也可以微信傳送圖片後,此項可以不複印)⑤“意外傷害保險”單據複印件(自己辦理保險者必須交,委託大賽保險者免交)、⑥《健康證明》(60周歲及以上年齡選手須上交)一併快遞郵寄至組委會,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三)更改報名內容的處理
1.網上報名後,在報名截止日前各參賽隊均可自行修改報名內容。
2.報名表報出後,如因特殊情況必須改動內容,務必在2017年6月15日以前遞交書面申請,並繳納相應的手續費。每更改一項內容(包括項目號、套路名稱、姓名、性別、年齡組別等)手續費為人民幣100元(以傳真形式遞交“更改申請”和“手續費匯款憑單複印件”的時間為準,傳真:0571-56002230)。2017年6月15日24時後不受理更改申請。
(四)退賽的處理:2017年6月22日24時以前,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憑書面申請和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組委會可將參賽項目費、委託意外傷害保險費全款退還(報名費除外)。但此日期後因故不能參賽者,所有費用概不退還。
(五)賽前7天左右官方網站和微信網站將公布競賽日程及競賽項目比賽順序,請各參賽代表隊關注網上信息.
(六)各代表隊最佳運動隊、最佳領隊、最佳教練員和最佳運動員提名推薦表最遲須在7月15日以前寄交到大賽組委會,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七)各參賽隊可派代表於2017年7月7日9:00至17:00到黃龍體育館報到;領取參賽證件、選手比賽號碼布、秩序冊、紀念品;並了解檢錄處、競賽入口、競賽場地、領獎處位置。報到時須出示領隊或教練身份證。
(八)各代表隊食宿不作統一安排,由運動隊自行聯繫解決。也可選擇由大會協助安排住宿,凡要求由大會安排住宿的代表隊須提前20天。並預繳住宿費。凡已委託會務組訂房的代表隊,如因故提出退房者,均應承擔50%的房費損失。
比賽中用餐,由組委會協助聯繫快餐公司提供大賽期間的快餐供應,凡需要訂購快餐的代表隊,可在報到時直接購買餐券。
(九)賽前不舉行“組委會聯席會議”。有關比賽的重要信息,將通過浙江省武術協會官方網站、和秩序冊中的《參賽須知》予以公布,望參賽代表隊和選手隨時關注,準時參賽。
(十)為使報名報項準確無誤,組委會接到各隊報名表後將隨時與各隊溝通,核對報名表內容。希望各隊報名時詳細填寫
(十一)裁判長、裁判員和仲裁於2017年7月7日上午12:00前報到,具體見裁判通知單。
(十二)報名材料發往地址和聯繫方法:
單位:杭州小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祥園路99號2號樓1003室
郵編:310015
十二、國外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參賽人員經費(附屬檔案4)。
本規程中所列各項費用均屬中國大陸地區參賽人員的費用。世界各國和港澳台地區結算費用和統計表見附屬檔案4。
十三、仲裁委員會和裁判員:
(一)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二)裁判員由浙江省武術協會選派,另行通知。
十四、本規程未盡事宜將另行通知。
十五、本規程解釋權歸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