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

2012年3月19日,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在北京舉行。會前,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會見了全體與會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
  • 時間:2012年3月19日
  • 地方:北京
  • 主要任務:總結近年來民政事業改革發展情況
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近年來民政事業改革發展情況,研究部署今後一個時期的民政工作,表彰為民政事業作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溫家寶要求:
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政事業加快發展。特別是近些年來,我們堅持以人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民政事業取得了突破性的重大成就。一是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救助制度,為城鄉困難民眾提供了基本保障。二是建立災害救助制度,把救災工作納入科學化、法制化軌道。三是建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有效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和人格尊嚴。四是建立孤兒國家保障制度,使這個最弱小、最困難的群體能夠生有所養、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學有所教,在祖國大家庭里健康成長。五是建立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充分體現了國家和全社會對退役軍人的尊重和優待。
二.當前民政事業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信息化的發展,我國社會結構、社會形態和利益格局深刻變革,人們的社會心理、行為方式和利益訴求明顯改變,對生活有了更高期待,對獲得公平的機會、實現全面發展有了更迫切的願望。相比之下,我國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制改革相對滯後,公共管理服務還不能滿足人們的期待和願望。要準確把握社會發展的趨勢,加快民政事業改革和發展。
三.全面加強民政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構建政府管理與社會自治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激發社會活力。最佳化政府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整合資源,構建直接面向基層、面向社區、面向家庭和民眾、職能有機統一的管理服務體制。一要發展基層民主,增強社會自治功能。健全基層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政府的事務性管理工作、適合通過市場和社會提供的公共服務,可以適當的方式交給社會組織、中介機構、社區等基層組織承擔,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二要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提高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效能。按照屬地原則,建立面向社區內所有常住人口的社會管理服務體制。建立為社區居民和流動人口提供公共管理服務的綜合性平台。三要加快完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解決好城鄉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問題。逐步拓展社會福利保障範圍,推動社會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四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發展社會互助團體和組織,鼓勵企業、團體、家庭及個人開展社會互助和慈善活動。
四.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民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社會建設中的骨幹作用,並把民政方面的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和檢查落實作為檢驗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新增財政投入要優先用於救災救濟、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和優撫安置、社會福利。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協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共同做好民政工作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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