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是2018年5月25日在北京舉行的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十三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
- 舉辦日期:2018年5月25日
第十三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是2018年5月25日在北京舉行的會議。
第十三次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是2018年5月25日在北京舉行的會議。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2018年05月25日在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出席開幕式,宣讀中國國家主席...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聯合聲明是由國際組織在2006年09月22日,於上海簽定的條約。2006年9月21日至22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最高法院院長馬米、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吉爾吉斯...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2014年12月14日至15日在阿斯塔納舉行。會議發表聯合公報。中文名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聯合公報 地點 阿斯塔納 參與者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 ...
與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司法機構及20多個國際或區域性組織建立友好交往關係,簽署70多個合作協定或備忘錄,先後有60餘位外國最高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到訪中國法院。舉辦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金磚國家首席大法官論壇、中國—...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的工作報告。2022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湖北、重慶、四川等地法院積極服務內陸開放新高地建設。審結一審海事海商案件1.6萬件,維護國家利益和海洋權益,服務海洋強國建設。舉辦中國與葡萄牙語國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和世界執行大會,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傳播好中國...
上合組織成員國安全會議秘書第十三次會議是在北京召開的會議。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安全會議秘書第十三次會議22日在北京舉行,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主持會議並作主旨發言。印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
成員國強調,上合組織作為高效和建設性多邊合作機制,在維護地區和平穩定、促進成員國發展繁榮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指出上合組織已成為成員國深化相互理解、加強信任對話、建設平等夥伴關係的穩固平台,致力於在國際法基礎上,建設新型國際關係...
會議中,各成員國法務部長介紹了各國法治建設相關經驗做法,重點討論了上合組織成員國法務部長會議機製取得的成就與面臨的挑戰,進一步加強了法律和司法行政領域的交流合作。中國法務部以面向未來、團結協作、保障發展為目標,提出不斷完善上海...
總檢察長會議機制是上合組織成員國開展司法合作的重要平台。2023年11月8日,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在西安開幕,會議主題是“檢察機關在服務國家現代化中的作用”。會議背景 總檢察長會議機制是上合組織成員國開展司法合作...
成員國重申,上合組織不針對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將基於彼此利益,從解決地區和世界性問題的共同立場出發,根據《聯合國憲章》和《上合組織憲章》的宗旨原則及國際法準則,同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開展廣泛合作。成員國基於《上合組織憲章》原則...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聯合公報是指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在鄭州(河南省)舉行會議發表的公報。
圍繞本次論壇議題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多領域的對話交流,深化司法協助、法律服務、司法改革等方面交流合作,持續為上合組織國家繁榮穩定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持續提升司法合作成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運用好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