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拉特蘭公會議,1512—1517年天主教會在羅馬拉特蘭宮舉行的主教會議。由教皇尤里烏二世和利奧十世先後主持召開,批准《波倫亞宗教協定》,廢除比薩公會議制定的教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五次拉特蘭公會議
- 活動時間:1512年 至 1517年
第五次拉特蘭公會議,1512—1517年天主教會在羅馬拉特蘭宮舉行的主教會議。由教皇尤里烏二世和利奧十世先後主持召開,批准《波倫亞宗教協定》,廢除比薩公會議制定的教規。
第五次拉特蘭公會議,1512—1517年天主教會在羅馬拉特蘭宮舉行的主教會議。由教皇尤里烏二世和利奧十世先後主持召開,批准《波倫亞宗教協定》,廢除比薩公會議制定的教規。...
拉特蘭公會議,12至18世紀天主教在羅馬拉特蘭宮舉行的五次公會議。(1) 1123年由教皇卡利克斯特二世(Calli-xtus Ⅱ, 1119—1124在位)召開。確認沃爾姆斯宗教協定, 通過有關教律的25個決議,禁止買賣神職,譴責世俗人士控制教職人員、侵占教產, 加強十字軍組織。這是歷史上第一次由教皇主持的公會議。(2) 1139...
第十五次:維埃納會議(公元1311-1313) 在位教皇:克肋孟5世 第十六次:康斯坦茨會議(公元1414-1418)在位教皇:瑪爾定五世 第十七次:佛羅倫斯大公會議(公元1438-1445前後)在位教皇:歐仁四世 第十八次:第五次拉特蘭公會議(公元1512-1517)在位教皇:良十世 第十九次:特倫多會議(公元1545-1563)在位教皇:...
拉特蘭宮是古羅馬宮殿。位於羅馬城東部,今屬梵蒂岡城國。原屬羅馬拉特蘭努斯(Lateranus)家族所有。羅馬皇帝尼祿處死普勞提烏斯·拉特蘭努斯(Plautius Lateranus)之後,改為宮殿。公元4世紀由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賜給羅馬主教。12—16世紀,羅馬教皇曾先後在此召開五次公會議(1123年、1139年、1179年、1215年、1512—1517...
第三次拉特朗公會議,又譯作第三次拉特朗大公會議、第三次拉特蘭會議(英文:The Third Council of the Lateran),於1179年三月召開的第十一次大公會議,由教宗亞歷山大三世主持,共有302位主教參與。簡介 第三次拉特朗公會議,又譯作第三次拉特朗大公會議、第三次拉特蘭會議(英文:The Third Council of the ...
1215年天主教會在羅馬拉特蘭宮舉行的主教會議。由教皇英諾森三世召開,有四百多名主教參加。會議對有關教會改革、教產使用、繳納什一稅和宗主教位次等事項作了規定;在教義方面,首次正式規定用“變體論”解釋“聖體”聖事,譴責阿爾比派和韋爾多派關於三位一體、道成肉身、教會、聖事等教義的觀點;規定信徒每年必須向...
第三次拉特蘭公會議 1179年天主教會在羅馬拉特蘭宮舉行的主教會議。由教皇亞歷山大三世召開,宣布禁止韋爾多派傳教,規定教皇由樞機團三分之二的多數選舉產生。
1515年利奧十世在第五次拉特蘭公會議期間頒布詔書,正式建立書籍檢查制,規定所有書籍無一例外地要接受教會當局的檢查,未經批准不得印刷銷售,由主教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以及宗教裁判所法官負責檢查。1542年,教皇保羅三世在羅馬教廷建立宗教裁判所(羅馬審判部,1908年改為聖職部)主持此事,1543年建立查禁書刊的主教會議...
學術、教育等世俗活動,傳教活動遍及亞洲、非洲、美洲。拉特蘭公會議和康斯坦茨公會議後,各派修會按照一定的統一規則進行了聯合。梵蒂岡第二次公會議專門發布了《修會生活革新法令》,對隱修制度的改革提出新要求:各修會既要“繼續返回基督化生活的根源”,又要適應時代環境的變遷,滿足現代社會的需要。
(Also called Lateran palace) (習語the Lateran)短語搭配 Lateran Palace 拉特蘭宮 ; 把拉特蘭大教堂 lateran pact 訂立拉持蘭條約 Lateran Pacts 拉特蘭條約 Lateran Treaties 拉特蘭條約 Lateran University 事務所的拉特朗大學 by Lateran 此情深處 lateran baptistery 拉泰雷洗禮堂 lateran councils 拉特蘭公會議 ...
直至1179年拉特蘭第三次公會議和1274年裡昂第二次公會議的兩次確認,才正式規定單由樞機主教選舉產生。但仍繼續承認法、西、奧三國國君候選人具有否決權;此項慣例,自20世紀初本篤十五世的選舉起,始停止施行。1973年,保羅六世擬定,嗣後選舉時將吸收某些樞機主教參加。當選教宗任期終身;除因被證實的異端罪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