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代戰鬥機
- 特點:高空高速
- 時間: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
- 代表機型:F-104戰星、F-100超級佩刀
研發背景,研發思路,設計特色,代表機型,2代戰機圖冊,優點,
研發背景
第一代超音速戰鬥機的性能仍然偏低,速度不夠,升限、加速性、爬升率不夠高,武器系統和機載設備相對簡單,因而作戰能力仍有很大不足之處。為此,50年代後期各國開始發展第二代超音速戰鬥機,強調所謂“高空高速”,升限可達20000米以上,最大速度超過兩倍音速。個別的高空截擊機的升限高達30000米,速度超過3倍音速。
第二代超音速戰鬥機出現於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代表機型包括美國洛克希德公司;英國“閃電”式;法國的“幻影”Ⅲ和“幻影”F1;瑞典的薩伯-37;前蘇聯的米格-21、米格-23和蘇-19;中國在米格-21基礎上研製的殲-7、在米格-19基礎上研製的殲-6。
為保證性能要求,在氣動設計上這一代已過渡到頭部尖銳、兩側進氣,為改善低速性能有的採用了可變後掠翼。在翼型上,開始採用較薄的超音速翼型。這種翼型前緣尖銳、上下對稱,常見的有菱形翼型、六面形翼型、雙凸翼型。
第二代戰鬥機的空戰武器主要是第二代空對空飛彈,並裝有第二代雷達,有的還裝備了有攔射能力的火力控制系統。第二代超音速戰鬥機速度快、升限高、火力強,因而作戰能力大大提高,它的出現使第一代超音速戰鬥機逐步退出歷史舞台。
研發思路
韓戰結束後,美國軍方的專家對戰爭中的空戰戰例進行了總結,對空戰理論和戰鬥機的發展方向進行了研討,得到了這樣一些觀點和看法:
1.由於在韓戰中吃盡了米格-15的苦頭,所以他們認為飛機的最大速度是決定空中優勢的主要因素,為了使飛機具有高速性能,可以犧牲其爬升性能和盤旋性能;
2.對前線戰場及敵方機動目標實施戰術轟炸,是空軍在戰爭中的重要職能,而轟炸機惡劣的機動性又使它成為敵方最容易對付的目標,因此轟炸任務往往需要大量的護航戰鬥機,不僅使戰爭花費大增,而且還是無法避免傷亡。因此專家們主張研製多用途飛機,使飛機兼有空戰和對地攻擊能力,實質上是傾向於研製戰鬥轟炸機;
3.主張放棄編隊空戰,截擊機的戰術是利用速度優勢追擊目標。截擊機實施攻擊時,其飛行動作“平直化”,即不需要進行高過載機動,並力求一次攻擊結束戰鬥;
4.自從空空飛彈進入服役並取得戰績之後,有人就認為航炮在空戰中已無法發揮作用,因此航炮的作用被極大的貶低和忽視,以至在研製戰鬥機時甚至提出不裝航炮;
5.認識到了航空電子設備在提高武器裝備效能中的地位,加大了在航空電子設備上的投入。
設計特色
飛機設計師們就是按照上述這些作戰思想和想法研製了第二代戰鬥機。這一代戰鬥機的最大平飛速度達到了2倍音速。採用大推力渦輪噴氣發動機,開始裝備獨立的航空電子設備系統,如單脈衝雷達、導航計算機、慣性導航系統等等。第二代戰鬥機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裝備了中距空空飛彈,而且兼顧對地攻擊,對地攻擊能力較強。第二代戰鬥機的機載電子設備和武器系統的性能有了較大改進,飛機的重型化傾向明顯。
第二代戰鬥機參加了越南戰爭和其它的一些局部戰爭,接受了實戰的考驗,結果卻發現它們並不能滿足實戰的要求,因為作戰方式和以前預想的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高空高速並不是空戰的主要範圍,因此第二代飛機的性能優點並不是決定空戰勝負的決定性因素。
第二代戰鬥機的主要代表機型有前蘇聯的米格-21以及美國的F-104和F-4,它們各自形成了“輕-重”搭配的系列戰鬥機格局。目前美、俄兩國的第二代戰鬥機早已經退役,但是在廣大的開發中國家第二代戰鬥機仍然在廣泛的使用,例如法國的“幻影”III、“幻影”F1和瑞典的Saab-37等等。
代表機型
第二代戰鬥機主要是指20世紀50年代至60年代研製的戰鬥機,典型機型如美國F-100"超級佩刀"。由於採用了許多新技術,這時的戰鬥機作戰能力有了大幅提高。飛機開始使用AIM-9"響尾蛇"、AIM-7"麻雀"等制導飛彈進行視距外攻擊,雷達也作為標準配置用於確定敵方攻擊目標。新的飛機設計也層出不窮,如後掠翼、三角翼、變後掠翼以及按面積律設計的機身等,採用後掠翼的生產型戰鬥機飛行速度終於突破了聲障。這一時期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出現了戰鬥轟炸機(如F-105和蘇-7)和截擊機(英國"閃電"和F-104)。截擊機的發展主要依賴於制導飛彈能完全替代機炮、空戰將在視距進行的觀點,因而截擊機具有較大的載彈量和強大的雷達,這犧牲了速度、爬升率等敏捷性。第二代戰鬥機包括蘇聯米格-21、米格-19、蘇-7/-9/-11,英國"閃電",美國F-8、F-11、F-100、F-102、F-104、F-105等。
2代戰機圖冊
部分第二代戰鬥機右圖冊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