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正門面向南灣湖,由三座建築物及花園組成,占地面積約7,7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共約10,000平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 占地面積:約7,700平方米
- 總建築面積:共約10,000平方米。
- 總部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
政府總部的前身為澳門總督府,為澳門總督辦公之地。1849年由余加利子爵負責興建。1881年由當時的澳門總督賈沙拉以21,000澳門元購入,作為官邸。它是一幢典型的葡萄牙式建築,樓高二層,外觀曾多次改動。
府內曾設定澳門立法會的議事廳,但位於南灣湖的新立法會大樓於1999年啟用後已經遷出。府內牆上曾裝飾有19世紀中葉後歷任澳督肖像,但該批畫像已於1999年葡萄牙當局撤走的時候秘密運返葡萄牙,只留下畫像的仿製品。門外有鐵柵短牆,靠海濱堤岸原設有崗哨,置有大炮二門,50多年前拆除。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該建築物成為政府總部,並耗資重新修繕。目前建築物的前座主要供行政長官及各司長會客和舉行其他活動之用,地下設有行政會會議室、多功能會議廳、蓮花廳及記者室等。二樓設有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會秘書處及會客和設宴用的綠、黃、藍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