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漢臣,字重良,號南衡。錢塘(今屬杭州)人。嘉靖十四年進士。
由魏縣知縣,入為御史,寇大入宣府、大同。總督樊繼祖等掩敗,三以捷聞,漢臣等劾之得罪,按山西督諸將擊,卻俺答之薄太原者。會方劾嵩,觸其怒。明年謫湖廣布政司,都事久之。為泉州知府,倭賊薄城有保障功,終江西副使。
基本介紹
《明史·童漢臣》:
“童漢臣,錢塘人。
由魏縣知縣入為御史。
寇大入宣府、大同,總督樊繼祖等掩敗,三以捷聞。漢臣等劾之,得罪。
其按山西,督諸將擊卻俺答之薄太原者,會方劾嵩(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給事中童漢臣、巡按四川御史謝瑜上疏彈劾嚴嵩),觸其怒。
明年,漢臣與巡撫李珏核上繼祖等失事狀。章下吏部。漢臣前劾嵩並劾吏部尚書許贊,贊亦憾漢臣,因言漢臣劾遲延,宜並論。嵩遂擬旨鐫珏一階留任,謫漢臣湖廣布政司都事。舉朝皆知為嵩所中,莫能救也。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以御史為泉州府知府。
求八卦河之湮塞而疏導之,訪民俗之淫惡而痛治之,凡應興革者,皆奮然勇為。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童漢臣將織染局移建於府治後東畔,內有清玉泉井,染色天下最。舊有二碑記其事,現在東街門樓巷,尚有“清玉泉”水井及石碑一方,當年染坊工具石碇一塊。
海寇窟穴澎湖,時出剽掠,大為民害;漢臣訪官吏士民有智勇者,授以方略,令率義兵伺其出沒攻之,前後擒賊若干人。又大徵兵將,挾澎湖;賊聞風氣奪,稍解去。撫按嘉其功,移檄交獎。
郡南龜湖,收寶蓋、金鞍、玉屏之水灌田萬餘畝,宋蔡襄定有塘規;歷久漸弛,守陂之夫雖具,而官弗予直,常怠而廢事。民請於前守方克,奏記部使者;既許而克去,未行。漢臣下車,問民利病,眾以為言;即符下晉邑,令無留牘。繙牘,得所謂增議塘規二十九條——堤堰坊墉,歲治月修,啟閉以時;禁豪右之侵,嚴狂狡之詭:燦如列眉。以寬碩接其民,不賞而勸,不怒而威。歲以薦登,粟入倍於他鄉;民伐石勒碑紀之(節王遵岩、林次崖各文集)。
終江西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