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寶舒(卡波姆眼用凝膠),適應症為作為淚液的替代物治療乾眼症,例如乾燥箱角膜結膜炎的對症治療。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立寶舒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其他眼科用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核准日期,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卡波姆。
化學名稱:卡波姆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3H4O2)m(C14H24O4)n
分子量:約為4百萬
化學名稱:卡波姆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3H4O2)m(C14H24O4)n
分子量:約為4百萬
性狀
本品為白色半透明的凝膠。
適應症
作為淚液的替代物治療乾眼症,例如乾燥箱角膜結膜炎的對症治療。
規格
10克:20mg(0.2%)。
用法用量
本品用於治療乾眼症時,針對不同個體,劑量可有所不同。根據症狀的嚴重性,在淚囊旁滴入一滴,每天3-5次或更多,在入睡前大約30分鐘時使用。
不良反應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暫的視力模糊。
對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劑(西曲溴銨)發生眼睛過敏的情況很少見。只有在個別病例中出現了對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對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劑(西曲溴銨)發生眼睛過敏的情況很少見。只有在個別病例中出現了對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禁忌
對本品中任何成份過敏者。
注意事項
1.使用前應摘除隱形眼鏡,滴入本品後至少30分鐘後才可佩戴。
2.對駕駛和操縱機器能力的影響:儘管按照說明方法使用,由於使用凝膠後形成斑點狀物,本品還是有可能影響視力約5分鐘,因此患者應該在駕駛和操縱機器時加以小心。
3.未打開包裝的藥品保質期為36個月。過期後,不可以使用(參見外部標識和管的摺疊處)。開封后28天,殘留的眼膠必須棄去。
4.本品應保存在安全之處,避免兒童接觸。
2.對駕駛和操縱機器能力的影響:儘管按照說明方法使用,由於使用凝膠後形成斑點狀物,本品還是有可能影響視力約5分鐘,因此患者應該在駕駛和操縱機器時加以小心。
3.未打開包裝的藥品保質期為36個月。過期後,不可以使用(參見外部標識和管的摺疊處)。開封后28天,殘留的眼膠必須棄去。
4.本品應保存在安全之處,避免兒童接觸。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沒有懷孕或哺乳期間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經驗。儘管理論上無任何風險,但從原則上考慮,除非醫生全面考慮潛在的風險與益處,懷孕和哺乳期間不應使用本品。
兒童用藥
沒有本品用於兒童的專門研究,因此兒童使用時應諮詢醫生。
老年用藥
未進行改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如果有其他局部眼用製劑與本品同時使用,本品應該最後使用,間隔5分鐘以上。
藥物過量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並且在使用過程中不必限制使用次數,但應注意使用時的液滴要小以避免粘連眼皮。任何出現的藥物過量,與臨床使用無關。
藥理毒理
藥效作用:本品是一種水凝膠,由固相(即基質-卡波姆)和作為分散介質的液相(水)組成。本品所使用的卡波姆是一種與季戊四醇烯丙醚或蔗糖交聯的聚丙烯酸聚合物。本品中的卡波姆(0.2%w/w)可以形成高粘度的晶狀透明凝膠。基於它的水凝膠性質,本品可以粘附於角膜的表面並且可以貯留液體。凝膠的結構會被淚液中的鹽分破壞,釋放出其中的水分。
在一項針對乾燥性角結膜炎病人的研究中發現,本品治療6周后淚液驅散時間由平均5.3秒延長至11.2秒。Schimer試驗值由4.8mm升高到10.7mm。
非臨床毒理研究:
無法建立LD50值,因為本品沒有發現毒性。
在家兔眼部急性刺激性試驗中,本品沒有顯示出任何刺激性。
在用豚鼠進行的敏感性試驗中,沒有發現本品有潛在的敏感性。
給家兔眼睛使用本品五周以上,本品沒有顯示出局部或全身毒性。
在一項針對乾燥性角結膜炎病人的研究中發現,本品治療6周后淚液驅散時間由平均5.3秒延長至11.2秒。Schimer試驗值由4.8mm升高到10.7mm。
非臨床毒理研究:
無法建立LD50值,因為本品沒有發現毒性。
在家兔眼部急性刺激性試驗中,本品沒有顯示出任何刺激性。
在用豚鼠進行的敏感性試驗中,沒有發現本品有潛在的敏感性。
給家兔眼睛使用本品五周以上,本品沒有顯示出局部或全身毒性。
藥代動力學
卡波姆可以較長時間粘附於眼睛表面,研究表明卡波姆在眼部的滯留時間大約為2小時。
沒有受控的動物或人進行相關的藥代動力學研究。但因為卡波姆的分子量很大,所以可以排除其在眼部組織的吸收或蓄積。
沒有受控的動物或人進行相關的藥代動力學研究。但因為卡波姆的分子量很大,所以可以排除其在眼部組織的吸收或蓄積。
貯藏
開口一個月後應當拋棄。保存溫度不應超過25℃。
包裝
10克/支/盒。
塑膠薄膜/鋁箔複合管。
塑膠薄膜/鋁箔複合管。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JX20100224
批准文號
H20100808
生產企業
Dr.Gerhard Mann,Chem.-pharm.Fabrik GmbH
核准日期
2007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