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縣交通局主要職責負責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突泉縣交通局
- 局長:於子龍
- 內設科室:辦公室、業務股、計審法制股
- 主要職責:負責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等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科室,所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上級關於公路交通行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和實施我縣交通行業有關規定、標準、細則。
(二)研究制定並貫徹實施突泉縣公路交通行為的發展規劃和交通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運輸生產、職工教育、科研等長短期規劃。
(三)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按要求和我縣實際情況及時向縣政府提供發展交通的決策依據。
(四)對全縣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五)負責組織實施縣、鄉公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有關的基本建設方針、政策和法規在交通行業的貫徹落實。
(六)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七)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維修;負責運輸市場、客運出租汽車、汽車維修、汽車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八)負責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
(九)指導行業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領導分工
局長:於子龍
主持交通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戴玉亮
協助局長分管公路規劃、建設、養護及交通戰備工作。
分管:農村公路管理所、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局業務股、交通戰備辦公室。
副局長:王巨生
協助局長分管招商引資、路政管理、工會、宣傳、文秘工作。
分管:路政大隊。
副書記:訾長青
協助局長分管組織、統戰、綜治、普法、殘疾人、檔案、老幹部和關工委等黨務、後勤保障和新農村建設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
紀檢組長:陳為義
協助局長分管安全生產、紀檢監察、黨風行風、廉政建設、行政執法、信訪及運輸、運管工作。
分管:運輸管理所,協調各運輸企業。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起草、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息宣傳、秘書事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財務、規章制度建設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及系統計畫生育工作;具體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業務股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建設行業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全縣交通建設項目實施;負責組織交通地方公路重點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和審查立項、審核報批工作;監督管理交通建設招投標工作;組織參與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組織全縣公路及其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編制公路建設、公路養護年度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
(三)計審法制股
負責局及局屬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負責監督、管理交通建設資金;負責交通規費的使用管理;負責有關專項資金、信貸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規費徵收的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全年經費預算工作;擬定財務、審計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交通規費、專項資金的管理及票證、票據管理。
所屬單位
(一)突泉縣交通運輸管理所:
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對全縣的運輸市場、汽車維修市場進行行業管理;維護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客貨運輸車輛營運手續的辦理及運輸管理費徵收等工作。
(二)突泉縣農村公路管理所
負責全縣農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工作;擬訂公路養護建議計畫並按照批准的計畫組織實施;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負責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的保護;負責全縣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的管理工作。
(三)突泉縣農村公路養護中心
辦公地點:北橋南(原突泉道班)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公路養護的政策、技術標準、行業規範和相應的安全規章及操作規程,努力提高農村公路的通行質量;嚴格執行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公路養護年度計畫,及時完成公路養護任務;做好公路養護日誌及相關資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四)突泉縣小額徵費稽查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負責全縣的三輪車、機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小車型的養路費徵收,為縣鄉公路養護籌集資金。
(五)突泉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實施條例及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對縣鄉公路實施路政巡查,制止查處各種違反路政管理的案件,維護路權、保護路產,依法治路、保障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