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穿鼻草約
- 外文名:Convention of Chuanbi或Convention of Chuenpeh
- 又稱:川鼻草約
- 類型:鴉片戰爭中一份議和草約
內容,結果,爭議,
內容
中英雙方代表擬就這項草約,主要內容是:香港本島及其港口割讓與英國,但中國得在香港設關收稅;
賠償英國政府600萬銀元,五年交清;
中英官吏平等
廣州於道光二十一年(1841)正月初復市;
結果
義律於1月21日單方面公布了這項草約。但事實上雙方未正式簽約,因為琦善未得到道光皇帝關於割讓土地的諭令,不敢簽字。事後,中英政府都不承認這項草約。道光皇帝以琦善擅自割讓香港,令鎖拿解京問罪,英國政府認為草約索取的權益太少,將義律撤職。
爭議
中英是否簽訂過《穿鼻草約》?這個問題在史學界始終存在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琦善根本沒有簽訂過《穿鼻草約》,所謂《穿鼻草約》只是義律炮製的假協定。其理由是:第一,從1841年1月20日以前中英雙方交涉的照會中可以看出,琦善多次拒絕義律割讓土地的要求,根本沒有達成什麼協定。第二,再從1月21日以後的交涉文書看,琦善也沒有簽訂什麼協定。如琦善於1月27日在獅子洋蓮花城與義律進行會談時,對義律開列的割讓香港等款提出異議。1月31日琦善交給義律的中方草定各款的文本中,也只是允準香港一處(而非全島)為寄居貿易之所(而非割讓)。2月13日義律將他自己擬定的有割讓香港內容的條約文本送交琦善,要琦善蓋用關防,遭到琦善拒絕。不久,琦善被革職鎖拿進京。因此琦善始終沒有在義律的草約上籤字蓋印。
另一種意見認為:琦善與義律訂立過《穿鼻草約》,但是沒有蓋用關防。在廣州談判時,義律提出割讓香港在內的各項侵略要求。琦善只想在談判中用延宕的辦法來使對方降低他們的要求。義律決定使用武力,琦善立即求和,答應英人包括割讓香港在內的全部侵略要求,並於1月27日和2月11日在獅子洋蓮花城與義律密談兩次,面允《穿鼻草約》。由於割讓香港事關重大,在未得到皇帝批准前,不敢在這個草約上蓋用欽差關防。他矇混上奏,把割讓香港說成只是允許夷人寄居,以圖道光帝批准。不久,琦善私割香港的罪行被揭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