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降兵偵察

空降兵為獲取空降作戰和其他特殊作戰所需情報而進行的偵察。空軍偵察的一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降兵偵察
  • 外文名:airborne corps reconnaissance
分為傘降偵察和機降偵察。由合成軍隊參謀機關、空降兵指揮員組織專業偵察部隊、分隊實施,並與其他軍種、兵種的偵察力量密切協同。為上級及空降兵指揮員定下決心、指揮空降作戰提供所需情報。
空降兵偵察是隨著空降兵的建立而產生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時,交戰國就曾用飛機向敵後輸送一些擔任偵察任務的人員。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空降兵偵察得到迅速發展。戰後,在越南戰爭、中東戰爭、阿富汗戰爭中廣泛使用空降兵進行偵察。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50年組建空降兵部隊,空降兵偵察隨之產生。
空降兵偵察具有能超越地面障礙,迅速獲取戰場情報的特點。基本任務:查明預定突擊目標的準確位置、特徵及周圍地形情況、突擊地域敵方兵力部署及可能的抗擊程度,空降地域的兵力部署、工程構築、防禦設施及地形、地物等情況。
組織實施空降兵偵察的主要步驟:①受領偵察任務。明確偵察地域範圍、偵察目標和重點、報告情報的方式與要求、通信聯絡和有關注意事項等。②制定偵察計畫。根據所受領的任務和要求,重點明確出動的兵力(通常派1~5人組成的偵察小組)、預備兵力,偵察編組,投送方式及完成任務的時限等。③偵察準備。根據受領的偵察任務和偵察計畫,選調綜合素質好的空降偵察兵,配備性能良好、便於攜帶的偵察設備,按照偵察方案進行必要的模擬演練等。④偵察實施。空降兵到達預定地區後,機降或傘降至預定偵察地域,按偵察任務的要求進行偵察。完成偵察任務後,及時將偵察結果呈報上級機關。組織實施空降兵偵察應周密計畫,制定具體的飛行、傘降(機降)、偵察行動方案;充分利用不良天候和複雜地形條件突然實施。
隨著非戰爭軍事行動的增多和空降、偵察、通信、導航技術和裝備的發展,空降兵偵察的時機及空降方式將不斷增多。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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