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淨化器氣態污染物淨化性能分級第1部分甲醛

《空氣淨化器氣態污染物淨化性能分級第1部分甲醛》是2017年11月13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氣淨化器氣態污染物淨化性能分級第1部分甲醛
  • 外文名:Graduation for gaseous pollutants purifying performance of air cleaner Part 1:Formaldehyde
  • 發布日期:2017年11月06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1月13日
  • 標準編號:T/CAQI 33—2017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朱正鋒、黃建國、劉利、肖賢生、李敏、程琳、吳錦皋、林迪鑫、杜少平、陳宇國、彭光華、吳天文、陳潔、謝錫滿、郭曉苑、吳龍濤、羅平、劉露、楊冠東、劉主良、楊卓凡、劉益民。

起草單位

友好淨控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廣州呼研所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金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易態易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艾芙芮環境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寧波市垠雨淨化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工業微生物檢測中心、廣州康濾淨化科技有限公司、重慶雅能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東莞市淨諾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漢禾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格瑞衛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微生物分析檢測中心、江蘇億茂濾材有限公司、廣州中科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福建宇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空氣淨化器性對氣態污染物中甲醛的淨化性能分級的術語、定義和評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住宅、辦公室和類似場所使用的空氣淨化器,或以過濾、吸附、催化式為主的複合淨化器。 本標準不適用於: ——可穿戴、桌面型以及車載等小型空氣淨化器; ——專為醫院、工業用途而設計的空氣淨化器; ——在腐蝕性和爆炸性氣體(如粉塵、蒸氣和瓦斯氣體)特殊環境場所使用的空氣淨化器。

主要內容

空氣淨化器性對氣態污染物中甲醛的淨化性能分級的術語、定義和評定方法。
氣態污染物空氣淨化器的安全和性能要求。
潔淨空氣量(CADR甲醛 )、累積淨化量(CCM甲醛 )、累積淨化量(CCM甲醛)、甲醛去除率(?)、噪聲的檢測測算方法。
氣態污染物淨化性能分級評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