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核爆炸

簡稱“空爆”。爆心在地(水)面以上至30千米,火球不接觸地(水)面的核爆炸。比高大於60米/(千噸TNT當量)1/3。常作為襲擊城市、港口等目標的核爆炸方式。主要破壞因素是衝擊波、光輻射和核輻射。可殺傷地面暴露人員、摧毀武器裝備和地面工事。其破壞作用的大小,取決於爆炸威力、爆炸高度等因素。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美國對日本廣島、長崎的核襲擊都採用空中核爆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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