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投票制: 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擁有與待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人,按得票多少依次決定董事入選的表決權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積累投票制
- 實施場所:股東大會
- 實施條件: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
- 判斷標準:按得票多少
s(被投票人應得票數)=(總股份票數×應選人數)/應選人數+1
n(選舉人票數)
n>s 選上
n<s選不上
累積投票制: 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擁有與待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人,按得票多少依次決定董事入選的表決權制度。
累積投票制是股東實行選舉權的形式之一。是指在公司的選舉會上,實行每個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決權的股份數與被選人數的乘積為其應有的選舉權力,選舉者可以將這...
累積投票制: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擁有與待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人...
累積投票制: 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擁有與待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
所謂累積投票制度是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或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擁有與當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權集中選舉一人,亦可分散...
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即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
例如:公司章程中本無累積投票制度的規定,現股東大會決議修改章程增加該項制度,則對少數股東而言並無弊害,少數股東不得對此事項享有股份回購請求權;但倘若公司章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