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制入學

積分制入學

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積分制入學
  • 目的: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
  • 統一受理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
  • 計分標準: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
新聞來源,運作模式,計分標準,管理原則,要點解讀,政策解讀,

新聞來源

在全國率先全面推行流動人員積分管理,中山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的戶籍管理創新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又邁出重要一步。日前,記者從中山市政府召開的中山流動人員積分管理新聞通報會上獲悉,中山以後每年將按照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以積分排名的方式為外來流動人員安排一定數量的入戶指標,另外,達到一定分數的流動人員子女亦可入讀公辦學校。據了解,中山的積分入戶政策在全國範圍內屬首開先河。

運作模式

由個人提出申請,鎮區流動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審核、計分;各鎮區相關部門、機構負責對存在疑問的資料進行複審;申請人可通過網際網路登錄市流管辦的網站實時查詢本人或他人的基本得分情況,進行監督;市流管辦受理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相關投訴;市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有投訴資料的審查。

計分標準

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工作經驗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急需人才、專利創新、獎勵榮譽、慈善公益、投資納稅、計畫生育、衛生防疫、登記管理、個人信用十項內容。扣減分指標包括“違法犯罪”和“其他違法行為”兩項內容,要求流動人員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管理原則

總量控制、統籌兼顧、分類管理、分區排名。“總量控制”就是在人口、資源等的承載能力範圍內科學調控;“統籌兼顧”就是綜合考慮經濟能力、人員素質、社會管理、發展需求等指標,科學進行制度安排;“分類管理”就是根據不同鎮區所能承載的流動人員入戶人數和可提供公辦教育資源情況,分配數額不等的入學入戶指標;“分區排名”就是以鎮區為單位,申請人根據積分高低,輪候享受入學入戶等相應待遇。

要點解讀

福田: 淡化戶籍觀念
福田區淡化戶籍觀念,完全由積分高低安排學位。該區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分以申請人在學區的住房情況和入戶情況為基礎,共分為5種類型,每一類型上下相差5分,其中第一類型最高,為90分,其要求為“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住宅用途商品房,兒童及監護人合法產權在51%以上),兒童入戶在該房產”,最低的是“監護人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居住於其他類型住房”的第五類型,70分。
羅湖: 採用“類別+積分”
羅湖區採用“類別+積分,類別優先,後取積分” 錄取方法,即根據申請兒童監護人的戶籍和住房情況,共劃分5個學位申請等級類別,再根據申請兒童及監護人在地段的居住時間、社保年限計算積分。錄取時,先按類別順序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其A類申請人情況為:羅湖戶籍兒童,父母在地段內購房居住(房產用途為住宅,兒童及監護人合法產權在51%以上),戶籍地址與房產證地址一致,同時得基礎分100分;E類申請人情況為:非羅湖戶籍兒童,父母在地段內租房居住,有合法租賃手續,符合其他就讀條件,基礎分為60分。
龍崗: 按積分高低進行排隊
龍崗區按學區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隊,學區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根據申請學生在學區的居住情況和戶籍類型為基礎分的積分條件,設七個類型的基礎分,每個申請學生可對應相應條件取得一個基礎分。其中第一類型基礎分為100分,條件是龍崗戶籍,學區購房(父母或監護人有該學區合法產權,且產權份額大於 50%);第七類型基礎分為60分,條件是非深戶籍,父母或監護人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寶安:錄取時“先類別後積分”
寶安區錄取時“先類別後積分”,按照從第1類到第6類依次錄取,同一類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公辦學校招生計畫錄滿為止。根據學生戶籍和監護人住房情況,寶安區將新生學位類型分為6類,依次為寶安戶籍、招生地段內自購房,深圳市其他區戶籍、招生地段內自購房,寶安區戶籍、招生地段內租房,深圳市其他區戶籍、招生地段內租房,暫住戶籍、招生地段內自購房,暫住戶籍、招生地段內租房。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一個月積1分。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來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同時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鹽田: 按積分高低錄滿為止
鹽田區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申請人所得積分為“類別分+累加分”,其中“類別分”是按申請兒童戶籍和監護人住房情況,劃分A、B、C、D、E、F六個學位申請類別,A類條件為:鹽田戶籍,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自有產權房,可得類別分550分;F類則為非深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符合其他就讀條件,類別分300分。
坪山: 不同類型不比較積分
坪山新區以“先類型,後積分,不同類型不比較積分”的原則,對同一學位類型的適齡兒童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該新區根據申請者的戶籍和住房情況,把學位類型分為6類,依次為坪山新區戶籍、自有房,深圳其他區戶籍、自有房,坪山新區戶籍、租房,深圳其他區戶籍、租房,非深戶籍、自有房,非深戶籍、租房。積分則是根據家長的計生情況、學區內居住時長、社保(營業執照)的購買(營業)時長進行計算。
光明: 實行兩級五梯制
光明新區實行兩級五梯制,一級指標為戶籍指標,是指適齡兒童的戶籍,是積分入學學位派位第一優先要素,分為學校學區戶籍,學區外的新區戶籍,新區外市內戶籍,東莞、惠州戶籍,其他戶籍等五個戶籍梯度類型,梯度之間順序為1>2>3>4>5。五個梯度的人數未達到學校提供學位數的,直接派位,不進行排序。某一梯度的人數達到學校提供學位數,從該梯度開始啟用二級指標排序。二級指標為積分指標,分為基礎分和加分項。基礎分按照適齡兒童家庭在深連續居住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個月積1分。加分項按照獨生子女(提供獨生子女證)加10分,自有房產(提供房產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加30分計算。
龍華: 積分參考監護人情況
龍華新區在劃分學位類型的基礎上,根據學生及監護人情況進行積分,同一學位類型按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序錄取。該新區根據申請學生在學區的戶籍和住房情況,共劃分為6個學位類型。其中第一類為龍華新區戶籍,學區購房或祖屋或安居房。第六類為非深圳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積分辦法按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圳戶籍學生分別進行。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計算,居住每滿一個月積1分,獨生子女積60分,積分不封頂。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申請學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 在深圳市繳納社保或工商營業執照簽發的時間(月份)計算積分,繳納社保或工商營業執照簽發每滿一個月積1分,獨生子女積60分,積分不封頂。

政策解讀

從南山區教育局獲悉,該區已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試行辦法”。從今秋起,該區公辦國中、國小新生學位,將以積分從高到低依次安排學位。
據了解,南山區“積分入學”方案共設定了4個積分項目,滿分為100分。
第一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20分。其中深圳戶籍分為3類,A類20分,學生是本學區戶籍;B類15分,學生是本學區掛靠戶籍;C類14分,學生是非本學區戶籍。
第二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50分。該積分項目把學區內購房分為7類,把學區內租房分為8類。
第三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計畫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該項目按家庭子女數及申請者屬家庭中第幾胎的情況,分為9類。其中獨生子女(含雙胞胎)得20分,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罰款手續的)得13分,政策外第三胎(有罰款手續)得0分。
第四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父母就業情況,滿分為10分。其中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得10分。
南山區“積分入學”方案規定,該區公辦學校、教育部門將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各學校招生計畫錄滿為止。各學校在規定時間張榜公布新生錄取名單及其所得終審積分,家長也可通過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終審積分。
解讀南山區積分入學政策
更看重房產
購買一手房2年以上加50分
與其他區不同,南山今年沒有設定基礎分,而是採取“直接積分,依次錄取”。積分項目設為4類,包括戶籍、住房、計畫生育以及父母就業情況。滿分為100分。學生是本學區戶籍的加20分。學生父母一方是深戶,申請入讀學生是非深戶的加13分。
學區內同一套住房,原則上在6年內只提供申請國小學位1次、3年內提供國中學位1次。購一手房2年或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購)加50分,購買二手房2年以下加45分。租房4年以上加15分。
在計畫生育方面,獨生子女加20分,雙胞胎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同等加分。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罰款手續的)加13分。政策內第二胎加10分。
各學校在規定時間張榜公布新生錄取名單及其所得終審積分,家長也可通過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終審積分。凡在區屬公益民辦就讀並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享受政府發放的學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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