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相同

種類相同,指契約標的物本身的性質和特點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錢,或者交付同樣的種類物。品質相同,指標的物的質量、規格、等級無差別,比如都是一級天津大米。債務種類品質不相同,原則上不允許抵銷。如果給付的種類、品質不同,一是債務各有其不同的經濟目的,抵銷很可能使之落空,二是債務互異其經濟價值,抵銷難以公平。

故抵銷要求標的物的種類、品質相同,因而最適合於種類物之債,尤其是貨幣之債。債務的標的物品質種類相同還表明,用以抵銷的債務應當是物而非行為,因為行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質,不具有可比性,很難使雙方債權在對等額內消滅。給付物的種類雖然相同,但是品質不同時,原則上不允許抵銷,但允許以高品質的標的物給付抵銷低品質標的物的給付。以特定物為給付物時,即使雙方的給付物屬於同一種類,也不運行抵銷。但是,在雙方當事人均以同一物為給付時,仍屬同一種類的給付,可以抵銷。當事人一方的給付為特定物,對方的給付物為同種類的不特定物,因二者不是同種類的給付,不允許以種類債權對特定債權抵銷,但允許以特定債權抵銷種類債權。在雙方當事人的債權皆為種類債權,但種類的範圍有廣有狹時,範圍狹的種類債權對範圍債權可以抵銷;範圍廣的債權對於範圍狹的種類債權,則不允許抵銷。廣的種類的債權或者一方的債權為可選擇債權場合,如果依選擇權行使的結果是在雙方給付種類相同,就允許抵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