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松志

種松志

種松志,1955年10月生,河南省項城市人,全國檢察業務專家。1978年11月畢業於開封師範學院,歷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周口分院書記員、助檢員、檢察員、刑檢處副處長、起訴處處長、副檢察長、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997年7月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7年1月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種松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省項城
  • 出生日期:1955年10月
  • 職業:高級檢察官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 信仰:共產主義
  • 主要成就: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代表作品:《論現代公訴制度的構建》,《檢警關係論》
個人榮譽,學術觀點,學術成果,

個人榮譽

種松志同志自1980年參加檢察工作以來,長年從事刑事檢察工作,曾辦理數百起重特大刑事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自1993年任周口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以來,結合自己長期從事檢察工作的實踐,特別是致力於理論創新和機制創新,在公訴制度改革、檢警關係研究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獲得檢察實務界和理論界的高度評價,榮立二等功四次,三等功三次,並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優秀政法工作者”。
種松志同志長期致力於法學理論和檢察改革的研究,從不同的角度對現行檢察體制進行了深入地觀察和思考,獲得了許多對司法實踐的理性和感性認識,並在理論和實踐中發現和解決問題。如1993年提出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構想,並在周口檢察系統率先實行“主訴檢察官”制度,為高檢院推行的“主訴檢察官”制度提供了實踐參考,並進一步深化主訴檢察官制度改革,提出“職業公訴人“制度,在理論創新和實踐運作方面均走在了全國的前列;針對公安機關辦案質量不高的現狀,提出了“檢察指導偵查”的構想,並在周口市和焦作市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貫徹施行,取得了巨大的司法效益。此外,在主管反貪工作期間,針對自偵案件立案多、訴訟慢、判決少的不良狀況,首創了“三三制”辦案機制,有效地提高了自偵案件的起訴率和有罪判決率,在全國檢察系統引起了廣泛關注。
科研獎項
《論現代公訴制度的構建》獲2003年第三屆全國檢察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金鼎獎”文章類一等獎;《論律師見證制度》2003年3月獲全國檢察調研成果二等獎;《論現代公訴制度的構建》獲中國法學會第五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調研成果論文類三等獎;《輕微犯罪刑事政策的具體套用》獲2004年全國檢察機關優秀專題調研成果三等獎;《檢警關係論》獲河南法學成果一等獎;《論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一文獲2001年河南省法學會調研成果二等獎;《三三制機制研究》獲得2001年河南省檢察調研成果特別獎;《檢察指導偵查的探索與實踐》獲河南省檢察機關2002年度優秀調研成果特別獎。
洛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洛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學術觀點

他致力於中國刑事審前程式研究,認為刑事審前程式是訴訟文明發展的必然產物,它的存在對於限制公權,保障私權,提高訴訟效率,實現程式公正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並提出了建立司法審查、訊問時律師在場、錄音、錄像、檢察官自由裁量等十餘項具體制度設計;
他致力於現代公訴制度研究,提出了包括職業公訴人、公訴指導偵查、律師見證、庭前證據展示、改革證據移送方式、暫緩起訴、辯訴交易、量刑建議等具體制度在內的現代公訴制度構想;
他致力於檢警關係研究,認為刑事訴訟就像一座大廈,其根基在於偵查,案件能否成功訴訟,關鍵在偵查的質量。因此應當重塑我國檢警關係,建立檢察指導偵查制度,提高訴訟效率,確保案件質量;
他致力於中國特色檢察制度研究,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即:監督性、司法性和獨立性,這為正確認識我國檢察權屬性,科學把握檢察工作規律提供了理論支撐;
他致力於檢察工作機制研究,針對檢察機關自偵案件立案多、訴訟慢、判決少的不良狀況,首創了“三三制”辦案機制,有效地提高了自偵案件的起訴率和有罪判決率,在全國檢察系統引起了廣泛關注。

學術成果

著作
1、《檢警關係論》(專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中國刑事審前程式構建》(專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3、《檢察制度原理》(主編之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4、《現代公訴制度研究》(主編之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5、《域外檢察制度研究》(主編之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主編之一),中國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論文
1、《論現代公訴制度的構建》,發表於《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2年第5期;
2、《賦予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偵查指導權初探》,發表於《人民檢察》1999年第12期;
3、《三三制機制研究》,發表於《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0年第1期;
4、《借鑑保釋制度完善取保侯審制度的構想》,發表於最高檢察院《刑事法理與案例評析》2003年第2期;
5、《論起訴裁量權》,發表於《中國檢察論壇》2005年第5期;
6、《借鑑保釋制度完善取保侯審》,發表於《中國檢察論壇》2004年第1期;
7、《暫緩起訴制度及其我國的構建》(合著,第一作者),發表於《中國檢察論壇》2005年第2期;
8、《輕微犯罪刑事政策的具體套用》(合著,第一作者),發表於最高檢察院《刑事法理與案例評析》2004年第3期;
9、《刑事訴訟中被害人權利的保護》,2000年中澳首屆國際研討會交流論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