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加詞

種加詞

種加詞(英文:specific epithet),又稱種小名,指雙名法中物種名的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為屬名。在植物學名命名法中,“種名”指的是物種的完整學名,而在動物學名命名法中,“種名”既可以指種加詞,也可以指屬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種加詞
  • 外文名:specific epithet
  • 又稱小名
  • 學科:生物學
介紹
釋文:在國際植物命名法規中,種加詞是指種的雙名中的第二個詞,與國際動物命名法規中的種名相當。
例:智人的學名為Homo sapiens,此為種名,由兩部分組成:Homo屬名sapiens是種加詞(種小名)。 在語法上,雙名法學名(三名法學名也是如此)必須被視作拉丁語詞組,所以種名常被稱作“拉丁名”,不過更準確的說法是“學名”。在拉丁語法中,種加詞可以是:
屬名的同位名詞:Panthera leo。兩部分的詞性不必一致,通常是俗名或者是相似生物體的屬名或種加詞。
所有格。 這種命名在寄生蟲中很常見:Xenos vesparum(“胡蜂”的Xenos
人名和地名也在所有格中使用:Latimeria chalumnae(“Chalumna”的矛尾魚)。
形容詞,需與屬的詞性一致:Felis silvestris(“森林”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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