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種內鬥爭是指同種個體間的競爭。
生態學上對種內競爭十分重視,把它看做是調節種群密度的一種機制。
尼科爾森(A、J、Nicholson, 1954)基於這一觀點,把種內鬥爭分成爭奪型和競爭型兩類。屬於爭奪型的有關個體,任意消耗資源,結果所有個體都得不到足夠的量,極端情況,可共同死滅。這種類型從維持種群的觀點來看,浪費資源,容易發生個體數大幅度變動,
食草動物出現的競爭就是其中一例。屬於競爭型的有關個體,一部分個體確保其所需要的資源,其餘一部分個體有時得不到利用資源。為了維持種群資源可被有效地利用,同時使
種群的密度維持在穩定的狀態。具有勢力範圍的動物和捕食寄生者中表現的競爭就是其中的一例。如果個體間鬥爭能力的差異小,種內鬥爭趨向於爭奪型;個體間鬥爭能力的差異大,種內鬥爭就趨向於競爭型。植物中存在的所謂自動稀疏現象,通常認為是由於種群內個體間產生了大的差異,弱小的個體受到大形個體的抑制而造成的。出生時間的遲早和所處環境的差別也會造成個體競爭能力的差異。但當這種差異為遺傳性所決定時,競爭就成為自然選擇的主要因素。
達爾文(1859)認為,生活要求相同的同種個體間所產生的鬥爭最為激烈。他認為這是進化的主要原因。關於種內鬥爭在進化上的重要住,有很多見解。其中有人〔如
李森科( T.D.Lysenko,1945)〕甚至對種內鬥爭的存在的事實持否定態度。溫愛德華茲(V.C.Wynne-Edwards,1962)提出,動物中經常以發展各種社會行為來避免種內鬥爭過激的現象,以象徵性的形式來解決鬥爭,稱為習慣的競爭。例如,高等動物中常見的威嚇就是其中一種形式。他主張這一類社會行為是種群水平的(不是個體水平的)在
自然選擇中即群體選擇發展起來的。
概念
種間競爭是指兩物種或更多物種共同利用同樣的有限資源時而產生的相互競爭作用。種間競爭的結果常是不對稱的,即一方取得優勢,而另一方被抑制甚至被消滅。競爭的能力取決於種的生態習性、生活型和生態幅等
形式
競爭有兩種作用方式,一是利用性競爭:通過損耗有限的資源發生競爭,而個體不直接相互作用。另一種是干擾性競爭:通過競爭個體間直接的相互作用開展競爭。如動物為競爭領地或食物進行的打鬥。
種內競爭通常較種間競爭激烈,主要類型有
爭奪競爭、分攤競爭和副競爭等。
意義
競爭中勝利者為了它們的生存和繁殖需要,儘量多地得到控制的必需品,而競爭失敗者則把必需品讓給它的競爭勝利者,這就是爭奪競爭策略。
在另一種競爭類型中,種群所有個體都有相等的機會去接近有限的資源,都可以參加競爭,由於競爭沒有產生完全的勝利者,有時全部競爭個體所平均獲得的資源,都不足於維持生存所需的能量,使種群難以維持,這種方式即為分攤競爭。
相關
合作與競爭的關係
現實生活中,群體與群體之間、群體中各成員 之間,總是處於競爭與合作狀態之中,有競爭,也有合作,往往兩者並存,從而使社會生活變得千姿百態。
合作與競爭各有特點
毫無疑問,
合作和競爭都有各自的特點。合作能有力地協調人際關係,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合作過程中,群體成員之間也有競爭,競爭對於提高個人工作效率有顯著的作用。例如,一個籃球隊在對抗賽中,隊與隊之間是競爭關係,而每個籃球隊內各成員之間則是合作關係。每個隊員都想為全隊多作貢獻,投籃命中率高的隊自然是優勝者,而投籃手則需要其他成員的密切配合。另外,一個群體內部進行合作時,必然與其他成員展開競爭。所以說,競爭與合作相互依賴,缺一不可。
合作能促進人際關係,提高工作效率。
詹森(Johnson,1981),控制了四個群體進行比較研究,四個群體指合作的班群體,競爭的班群體,在本群體內合作與外群體進存競爭的群體,以及各成員自己單獨活動的群體。學科有閱讀,語文、數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心理學以及體育。該研究包括了從幼稚園到大學的各個年齡組。結果表明,在班級中與他人合作的人,比彼此競爭的人和自己單獨學習的人學得好。各學科、各年齡段都如此。大學生來說合作的積極性作用稍弱一些。詹森根據實驗結果指出,一個學生若在合作情境下成績居於中間,那么,在競爭或單獨學習的情境下,如果按100名排列,他大約就要落到第80名左右了。也就是說,他的成績要從中游降到下游。詹森強調指出,合作不僅對提高成績,且在促進個體社會化,形成互相支持、喜歡和接納的人際關係能力,提高自尊心,形成對同伴、教師和學校工作人員的積極態度,保理健康等方面都有重要意義。
競爭有利於提高個人工作效率。奧格登做過一項關於警覺性的實驗。實驗材料是用一光源在暗室內隨機調節發光強度,要求被試加以判斷,實驗者記錄判斷的正確和錯誤次數。實驗將被試分為三個等組,給以相同的要求和時間。除 A組外,其他兩組分別接受不同的指導語,即 A組是控制組,不作任何激勵。B組是個人競委組,實驗者告訴該組成員說,實驗目的是要比較誰的注意力、觀察力最強。C組是群體競賽組,實驗者告訴他們說,實驗目的是進行群體之間的比賽,看哪一組成績最好。結果表明,在個人競賽條件下,B組成績最好,每人判斷錯誤為8次(平均);A組最差,即對照組未受任何激勵,每人判斷錯誤為24次(平均);C組成績居中,在合作條件下,每人判斷錯誤為14次(平均)。實驗結果說明合作也能提高工榨效率,但次於個人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