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春華,男,1971年7月出生,籍貫江西樟樹,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春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71年7月
簡介,主要成果,
簡介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主要成果
參與主持完成了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法律的衝突與協調》的編寫,共有4篇論文包括《非政策性企業債轉股與我國現行法律制度衝突探析》、《論司法獨立與司法責任》、《試論民事訴訟質證程式正當化》、《試論建立我國民事訴訟答辯失權制度》等獲全國法院系統學術研討會廣東法院優秀論文,在省法院獲獎七次,在最高法院獲獎兩次。出版專著《破產救濟研究》,合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理解與適用》。同時作為執行主編和主編出版《民事程式法研究》和《民事證據法專論》,並擔任《司法改革論評》一書的執行編輯。也是公認的業務尖子——他以精湛的審判方法和嫻熟的庭審技巧,高質量、高效率地審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難案件,1996-2005年連續10年被市中級法院評為“辦案能手”,兩次榮獲“三等功”,三次被評為“辦案標兵”,西南政法大學兼職碩士生導師。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第二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曾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東莞市法官協會秘書長,現任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三庭庭長,是中院第一位法學博士兼任東莞市社會科學聯合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