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關監督

官名。各稅關主官。清代於崇文門及京城左右翼設稅務正、副監督各一人,以尚書、侍郎及內務府大臣等兼充,一年期滿更代。又於全國四十六個稅關(乾隆二十二年後定為四十三個)設監督一人, 掌主各關稅收之徵收、查核、解運、奏銷事務。這些監督,或由內務府或由部院派司員充任,或以鹽政、織造等員兼理,或由地方督、撫、提督、道員、知府以及同知等兼管。專職稅關監督均為臨時性差遣,為期一年,按時更代,兼充者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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