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計畫編制原則

稅收計畫編制原則是編制稅收計畫時應遵循的準則。稅收計畫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為依據,按現行的稅收政策、物價政策以及稅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編制的。為使稅收計畫更好地發揮組織和動員社會主義建設資金的作用,促進稅收工作任務完成,編制稅收計畫時,除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和採取正確的編制方法外,還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遵循從經濟到財政的原則。

經濟決定稅收,編制稅收計畫,要以國民經濟計畫為依據,充分考慮市場調節因素,綜合研究編制。二是遵循積極可靠的原則。在了解把握大量的經濟信息的前提下,把收入指標定得積極穩妥可靠,並適當留有餘地,以利於調動稅務幹部組織收入的積極性。三是遵循調查研究,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摸清稅源,並根據不同地域、不同經濟部門的特點,全面分析經濟形勢,進行精確的、反覆的平衡計算,據以得出可靠的依據。此外,還應樹立全局觀點,貫徹“全國一盤棋” 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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