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根據

稅收根據是國家向人民課稅、人民向國家納稅的根據。17世紀以來,資產階級學者對國家根據什麼向人民課稅的問題提出各種不同的學說,歸納起來,可以分為三大類:(1) 需要的分擔。(2) 勞務的報償。(3)經濟的調節。

屬於這類學說的有: 社會政策說,邊際效用說,調節槓桿說等。資產階級學者由於所處時代不同,對稅收的認識不同,因而對國家課稅的根據提出了各種不同的理論,這些理論對研究探索稅收的本質和稅收的定義具有一定參考價值。但是資產階級學者,囿於其階級立場,從維護資本主義制度出發,他們立論的共同點是離開了國家的階級本質,來侈談什麼公共福利的公共需要、什麼利益的交換和義務的分擔,結果必然無法正確地揭示稅收的本質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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