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抵扣

稅收抵扣

稅收抵扣是針對增值稅來說的,就是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稅款及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包含的稅款抵扣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收抵扣
  • 針對:增值稅
  •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 銷項稅額: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
增值稅的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負擔的增值稅額。
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按照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4.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和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費,依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5.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單位開具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依10%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
1.購入固定資產(東北地區除外);
2.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3.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4.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5.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6.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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