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訴訟代理人

稅務訴訟代理人指由於當事人沒有訴訟行為能力或者有某種原因不能親自進行訴訟活動,需要他人幫助進行訴訟,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指定當事人委託,在稅務訴訟中,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代為進行訴訟行為的人。訴訟代理人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進行稅務訴訟活動,其訴訟行為必須在代理許可權內進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務訴訟代理人
  • 所屬學科:稅收學
在代理許可權範圍內所進行的訴訟活動的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訴訟代理人超越代理許可權所進行的訴訟行為無效。規定訴訟代理制度,有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法院及時準確地審理案件。根據代理產生的依據不同,訴訟代理人分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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